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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嵐山2011/02/08 01:57寂寞
是把自己當作朋友﹐而好好的對待。
嵐山(Blue Mt.) 敬上 - 5樓. nothing special2011/02/04 10:14Another Statement?
「人際之間的聚散離合」和「寬容的對待互動」這兩者似乎是兩個獨立不相依的命題. 恐怕 沒有模式可套. 也恐怕 有無足夠的空間是out of your control的.
我以為
這是所以人文不可能建立(向自然科學般的條理分明的) 科學的.
只有人文學科之名 而沒有人文科學之實.Sorry, for your attempt. I don't see the possibility, here.
Please don't feel sorry, for it is nothing special but my own monologue over the holiday season.

It gets well when I can be away from the crowd.
One Sunny Day 於 2011/02/04 16:38回覆 - 4樓. nothing special2011/02/03 11:42:-p
這是出個題目給我? Doesn't matter, I have time now... and, I like to express myself.
本來想,找些比較接近你出的題目的部落客「好友」,來說評,給個想法。除夕新年的,好像這些人都不在家似的,只有我這不才,來放肆一番了。「人群的集結、互動與分離是不是可以某種模式界定、預測或約制? 」
以直覺看,會以為答案是yes,嘿嘿、、、直覺對某些人可能是對的,但NS的直覺,常常不幸是錯誤的選則,所以不敢用直覺下斷語。但是,如果要反向的說no,又太簡單了。
讓我給你舉些例子,西門汀的人潮,是制約的嗎? 電影買票入場、散場的觀眾是某種界定的模式? 有制約的行為? 埃及抗議幕巴拉客的人潮,在政府關閉facebook、twitter等的介面使用,不讓群眾有通消息的工具,人群還是聚集抗議,他們的的這種行為是有模式界定,但是有制約? 有預測?
工會、幫派、黨群、、、的集結互動,不僅是有模式界定 (甚且有的,還有一套自有的儀式),但是能預測? 能制約? 像台北街頭的紅衫軍? 像曼谷街頭的黃、紅衫軍? 像墮胎與反墮胎人士的集結,你能找出模式,但是,你能預測? 能制約? 如果能預測,就不會有拿著槍當面殺了墮胎醫師的事。但是,GG才不過說了選區被標靶出來,就被人槍擊,你能說這不正是可預測,早晚一定會出事的嘛?
非常感謝你的回言,我的意思是;假如人際之間的聚散離合可以理解,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更寬容的對待互動的過程?
我希望有模式,所以意外可以減少;我也不希望有模式,因為空間的必要。
不知道有多少次我站在某個藝術品前,感到身邊佇足的人群與我心意相通;我就以為Membership 只是虛無的約束。
One Sunny Day 於 2011/02/03 15:13回覆 - 3樓. nothing special2011/02/02 08:43廣義引申
我 (野米大概也如此吧
) 顯然是自動地 廣義引身你的 Be a Membership. 你的定義比較 narrow down to 自我 (主動) 加入 某社團. 我(們) 比較概括為 pan-membership 不論是自我(主動) 或第三者的劃分(被動) 入某社團. 譬如說 野米之被版主 劃入了 NS同黨之流
(It is really my honor) 就是不自覺的被劃分成 here or there. 這就是我的原意: 有時候 object 不由自主地就成了某種member, no matter what.你的對 Social Group的觀察 「拘束越多,成員越少」倒是 very interesting. 我沒仔細想過. 現在也無法說 同意or反對. 還要再沉澱這個念頭.
關於那些非Real Number的會員 需要倚賴 electrical pole/tree trunk的原因是它們都太輕了 不倚著something 那只好繼續飄~ 這點我的狗寶寶是給我非常肯定的答案的.
我在Blog的首頁提到 "人群的集結、互動與分離是不是可以某種模式界定、預測或約制? "
我對個人與群體的聚散離合,也就是"互動",很有興趣想去多了解。
假如沒有契約的束縛,個人與其他個人或群體的互動如何持續保有動力?
假如所謂的互動無法與時間競爭,而且我們接受這個觀念,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每次與他人或群體的接觸/相識/互動終會落入冷卻/退燒/離去的窠臼?
對每一個花時間在這裡的朋友,我祝你新春愉快。
One Sunny Day 於 2011/02/03 00:54回覆 - 2樓.2011/02/01 15:36對
I am with Nothing Special.Two is the basic to form one group. :-)
One Sunny Day 於 2011/02/01 16:04回覆 - 1樓. nothing special2011/02/01 09:25whatever, whoever...
one will be/need to belong to somewhere, some membership... eventurally. Even a ghost needs to lean to somewhere, electric pole/tree trunk... etc.,
Pathetically, the electric pole/tree trunk has no choice but to accept the ghost.
我的意思是: 關係似同集會/加盟/結婚/交誼/友同/伴隨的互動其實隨時隨地都在發生。簡單來說, 就是心意相通。
但我們若僅感於那短暫的相通而忽略了個體實際在大部分的差異不同,那麼我們就應對Membership的取得或承諾要格外小心。或是說,我們就不應該加入Membership?
我對Social Group的觀察,好像拘束越多,成員越少。
不過,我下次經過家附近的電線桿時,我會小心繞過,以免打擾可能在進行中的會員大會。 : - )
One Sunny Day 於 2011/02/01 16:38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