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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中時部落格 編輯部落格總覽 蕭旭岑
馬英九不應該告檢察官
http://blog.chinatimes.com/busoni/archive/2008/01/08/232887.html#233799
政治記者蕭旭岑“今天”知不知道?
2008-01-08, 17:19 | SCFtw2
讀了蕭旭岑正文,沒時間讀回應。
一審法官對大眾揭示了以下事實:根據行政部門和主計部門長期以來從無彼此或先後牴觸的行政命令和公文和規定和解釋,上到總統下到“里長”,“特別費”之半“可以”在具領人簽下領據之後由出納直接匯進具領人的私人存款帳戶。
檢察官侯寬仁當初知不知道這些“事實”?如果不知道,他不適任。
其款既入私人存款帳戶,則其“命運”如何在法已無可究(已放棄),在理亦無可究(大水庫)。
檢察官侯寬仁當初知不知道這些“道理”?如果不知道,他更不適任。
政治記者蕭旭岑“今天”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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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無名2008/01/19 15:25SCF堅持不回去回應。^+++++^
SCF堅持不回去回應。^+++++^
他最少最少要為那痞子胡亂栽污他那件事澄清,但他連這點都「堅持」不做。
http://blog.chinatimes.com/noa/archive/2008/01/11/234608.html
http://211.20.186.41/prayer/archive/2007/12/15/225149.html#227154
- 1樓. SCFtw22008/01/19 14:55整個案子的根本問題不在於【相不相信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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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中時部落格 編輯部落格總覽 蕭旭岑
http://blog.chinatimes.com/busoni/archive/2008/01/12/232887.html#234922
回應: 馬英九不應該告檢察官
2008-01-12, 09:41 | SCFtw2整個案子的根本問題不在於【相不相信馬英九】。
何以至今 -- 包括本欄至今 -- 仍有一大堆人腦子這麼不清楚?!
『其款既入私人存款帳戶,則其“命運”如何在法已無可究(已放棄),在理亦無可究(大水庫)。』
歡迎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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