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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品妤告記者?告啊!
2023/08/2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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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很多民眾在賴品妤臉書留言,賴品妤不能告記者嗎?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擔任律師多年,她說,昨天也接到許多民眾詢問,這樣的事件,記者是否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

她說,這樣的行爲可能無法構成跟騷法的相關罰則,因跟騷法所規定的必須符合「性」或「性別」有關之事項才得以構成違法。

那就無其他法律可管了嗎?鄭文婷表示,以她的法律專業,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管記者這樣的行為,社維法第89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得以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挺賴品妤的民眾,是人一綠,腦就昏。

賴品妤心虛、閃躲自己的一面反服貿,一面去台灣貿協「傳承」,一面去從台電國庫搞綠能撈錢,一面去反核捍衛其父搞錢的「雙面刀鬼」行逕,去撞腳架。卻反誣賴中天記者本於職責跟隨採訪。還有臉要提告?

告啊!

而這位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擔任律師多年,竟然會說可以以社維法第89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得以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來提告。還真是枉費她擔任律師多年,這種法律見解程度真不知是不是律師當到狗肚子裡了?

記者跟隨採訪賴品妤,無正當理由?

切!要回應也要經過「律師腦」想想。

用社維法第89條第二款如果告得成,那所有的記者都可以用這一條罰3000元了。

真是!程度!程度!程度!這位鄭文婷議員民進黨湧言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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