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情時刻 嚴禁心軟
2011/09/0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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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來源:〈分手哲學〉絕情時刻 嚴禁心軟
文/阿哲
我是贊成分手後就別再見面了那一派理論的。
即使雙方並非撕破臉而分手,只是感情從情人淡成朋友,
於是地位也跟著後退一步的那種狀況,在我看來,
也實在沒必要再為了那一絲有情人終未能成眷屬的遺憾,
而刻意保持友達以上的情誼。最熟悉的陌生人應該是比較好的形容吧!
曾經是親密愛人的彼此,當然對對方的一切是熟悉的,
但即使有如此深厚的情誼,我認為還是把彼此當成互不往來的陌生人角色,
對彼此分手後的新生活會比較好。
若總是有前男友、前女友在身邊游蕩亂竄,
不僅新戀情很難發生,舊戀情也容易復燃。
舊情復燃不是不好,問題在於,雙方都已經認清兩人就是個性不合、
步調不一,所以才協議分手的,不是嗎?
區區一、兩夜的寂寞難耐,又讓空虛的兩人重新聚首、互舔傷口。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回收舊愛,美其名是再給兩人一次機會,但說穿了,
只不過是讓分手悲劇在不久後的未來再發生一次。
第一次的情傷,可以推說自己好傻好天真,錯以為對方是真命天子;
但第二次的分手傷痛卻是自找的,明知對方不適合,
卻因一時的貪戀、心軟、昏頭,再傻一次愛下去。
我只能勸告那些在情場屢屢失足的傷心男女們,對一場明知是錯誤的愛情,
絕對不能心軟,絕情時刻就得狠下心腸,
一次分乾淨,兩、三年內都別見面了吧!
等眷戀之心淡去,等自己能理智對待舊情了,若有緣分再見,
雙方都已經過歲月洗禮而有所改變,他不再是你熟悉的他,
你也不再是他所熟悉的你,你們的身分變成有點陌生的老朋友,
這時候,相信你可以有足夠的智慧來重新定義兩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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