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退俸兩萬是弱勢嗎(梁文傑)
2012年10月25日
在輿論近乎一面倒的情況下,陳冲終於宣布將刪除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但卻留下了月退休俸在兩萬元以下者繼續發給這條尾巴,不但為德不卒,也還是陷入了「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人員有特別照顧責任」的思維。 按照陳冲的說法,月退俸領兩萬以下的「早期退休公務員」算是「弱勢」,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則說,若把這些人的年終獎金都給刪了,「真的於心不忍」。但和許多根本領不到退休金的「早期退休勞工」比起來,他們已是比較有保障的一群人。即使是在勞退制度已經較健全的今天,能夠月領兩萬的勞工也並不多,就算以最高投保薪資43900元投保,年資也要滿三十年才能領到兩萬之數。如果因為曾當過公務員就可以得到額外的五萬多元年終獎金和三節慰問金,那政府是否也該編列預算給月領未達兩萬的退休勞工? 政府特別照顧公僕 關鍵是,公務員一旦退休就是普通國民,政府和他們就沒有權利義務關係,如果不屬於法定的退休撫卹支出,政府就沒有特別照顧的責任和理由。如果真的生活清苦,那就得依照《社會救助法》的相關規定,按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來補助,不能因為他們曾擔任公務員,就額外加碼。我們可以反問,如果這樣的權利義務關係可以無限延續下去,那麼退休公務員犯罪,難道也應該以《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公務人員犯罪來論處? 作者為台北市議員 |
月退俸兩萬是弱勢嗎(梁文傑)
2012/10/25 16:13
瀏覽328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