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弊病與修法的必要性
2010/07/2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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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行業的處罰要求:
想想醫藥行業如何黑暗,一盒藥出場價才多少,中間至少經過七八個環節,層層克扣。醫藥利潤的大頭都在醫院裡頭,基本上被主管院長、科室主任、主刀醫生等等瓜分。此種以賺病人的錢為主業,相當于拿別人的死來威脅別人;從病人口袋中掏錢,基本上和持刀搶劫沒什麼兩樣。所不同的是、持刀搶劫比較直接,是不拿錢就殺你;而醫院與醫生卻是,不拿錢就讓病殺你。
若法律不重新修訂,只有讓那些披著表面潔白無暇的所謂狼醫無良動物們,更為囂張、更眼中無人。
如今這個狗娘娘養的社會,我都懶得說道:
醫生見死不救,草菅人命,越來越像殺手,而我們做殺手的倒是出手麻利,不留後患,越來越像醫生。
明星給錢就操,越來越像婊子;醫生明碼標價,越來越像明星。
員警橫行霸道欺軟怕硬,越來越像地痞流氓,地痞流氓各霸一方敢做敢當,越來越像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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