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公布大學學雜費調幅上限2.17% 5年來最高2019-04-22 16:23聯合報 記者章凱閎╱即時報導
2019/04/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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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16:23聯合報 記者章凱閎╱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天公布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依固定公式核算後為2.17%,是5年來最高;
且前一年未調整的學校,可加計前一年漲幅,但調幅上限為2.5%。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有意調漲學費的學校,須提出明確支用計畫、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在6月17日前報部審議。
每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是依照固定公式計算,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等3項數值進行核算。
朱俊彰指出,今年基本調幅較往年為高,主因是10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商品類、服務類等項目、核心物價指數,從0.62%增為1.35%;
107年「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因廠商調薪、發放獎金及員工酬勞等,從1.83%增為2.43%。
教育部也表示,若學校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審議基準表」,且有完善的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得放寬基本調幅至1.5倍;若有符合標準、且前一年未調整學雜費的學校,最高調幅可達3.75%。
但教育部表示,過去5年來,無學校經審查後符合此要件。 由於今年是選舉年,再加上往年一有學校傳出調漲學費,即引發學生團體、工會反彈,各校在學費議題上動輒得咎。
也曾有大學校長坦言,與其每年為了2-3%的學雜費調幅吵得雞犬不寧,不如教育部放寬大學募款相關規定,改善學校財務狀況的效果恐更為顯著。
對此,朱俊彰表示,目前民間捐款給國立大學,有多項稅賦優惠;若各校有不同意見,可提出具體作法,教育部將研擬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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