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造成了瑞陶尔的悲剧?
2016/11/2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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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教主李洪志一而再地教唆弟子:“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地限制人,封閉人,……封閉來封閉去最後把人封閉得沒有一點出路。這個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動物一樣被管著,沒有出路了,誰也就想不出辦法了。”他還說“法律代表不了神”,將法律和“天理”對立起來:“佛怎麼看這些問題呀?你政府允許,法律允許,那是人自己允許,天理它不允許呀!”李洪志還在眾多場合鼓動法輪功學員:“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
居於阿爾伯塔省的瑞陶爾,11月10日闖入溫哥華市Bentall St. 2830號的Canadian Tire店,企圖搶奪店內槍械,並刺傷了一名店員。逃走時又挾持一名82歲的顧客為人質,與到場警員肉搏時,又將其中一名警員刺中數刀,傷及頭部。最後警員連開多槍,將其擊斃。
已經練法輪功十五年的瑞陶爾,對師父李洪志的話言聽計從,他曾於2002年到天安門廣場,試圖展開支持法輪功的橫幅而被捕,在被捕時他也重複大叫“法輪大法好”;在被警方擊斃前,還反復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瑞陶爾為何如此膽大,光天化日下搶劫槍械和劫持人質,皆是李洪志的“超常人”邪說,導致他以“超常人”的身份,有恃無恐,無視法律,為非作歹,胡作非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從而導致了瑞陶爾以及法輪功癡迷者,無視各國的法律,不但跨界違法,還武力對抗公務執法人員,這就是瑞陶爾嚴重受李洪志的“超常人”邪說的蠱惑,從而迷失了心智,才做出了搶劫、劫持人質、拒捕暴力、襲擊員警等多項罪名,最終落得被現場擊斃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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