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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親愛的讀者僑胞說幾句心裡話(一)
2013/08/0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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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李洪志能夠向世人會表演,證實他所言不虛的本領,例如「開天眼」、「飛天」、「白日飛仙」、「隔場取物」等等,我們就不會不客氣地稱他為騙子,及揭開他和法輪功的害人技倆。

李洪志吹噓自己「能力」勝過釋迦牟尼、耶穌等,不妨公開証實,不需要用法律來找個明白,這只不過浪費加拿大納稅人的錢,我們必然義無反顧地奉陪到底;也許 我們可以舉辦一個公開辯論會,邀請各界人士,包括宗教代表,執行這個世紀大辯論,將真相公諸於社會,讓社會作出一個公平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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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說了這麼多的方法,是給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向人們解開疑惑,讓更多人相信李洪志是「神」不是騙子和「法輪功」不是邪教。但是,我絕對相信李洪志 是不敢接受,因為他是名符其實的大騙子,傷天害理的邪教創辦人,他怎有可能面對被揭穿假象的結局?所謂真金不怕紅爐火,正義永遠戰勝邪惡,我何懼之有!

自從去年12月7日判決法輪功官司敗訴,從法官判詞中的評語來看,便已畫龍點睛式把法輪功的真相表露無遺!

在判決書裡法官的分析,與中國取締法輪功的批評非常接近,雙方都指責李洪志、法輪功「反科學」、「反社會」和「反人類」的邪惡信仰。

在第39條明顯指出李洪志搞迷信,指明李洪志是反科學,而且「把科學當作是危險和誤導而加以排斥,對擁有法力的承諾、在練習者的胃部會有一個轉輪以用來淨化他們,永葆健康,再獲青春、並且能夠看到其他的空間範圍」,完全是反科學。

在第40條,法輪功被指「是一個有爭論的運動。這項運動不接受批評言論。」法輪功學員不停地鬥,不停造謠,影響當地正常人的生活,奇怪的是,所見這些鬧事 的人如常上班一樣,日日如是,他們自稱是義務的,莫非他們不用工作,他們的經濟是哪裡來?其實這個已不是甚麼秘密,絕大部份海外華人都認為,法輪功的經費 都是來自反華集團的,衹要看清楚法輪功的媒體工具所宣傳的,都是反華反中國的宣傳,醜化中國就表露無遺。這不是政治,是甚麼!

  在41條,指出法輪功所提交的資料,大都是「針對中國的攻擊性文章,內容是錯誤的和極不准確的,是為了在加拿大引起公眾的仇恨和嘲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法輪功練習者進行迫害而發表的。」這不是製造仇恨嗎,這不是反人類嗎!

  法庭是判決公正的地方,此判決肯定在西方社會不是像其宣傳一樣說祇是同情和支持。這消息當然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全球華人都非常高興,我在官司勝訴後就接到來自世界各地的信函、電傳或電郵不少的問候和祝賀!

  這強烈訴求證明法輪功不得人心。大部分的人們已由七年前的同情狀態變成今天對法輪功的厭惡!從而更清楚地看清法輪功的真面目,何況這三年來法輪功更徹底地跳出來反華、反中國!

  海外,同胞們對一切反民族的行為都不會贊成,所以也不容許法輪功整天唯恐天下不亂的作為。在我勝訴後大家都顯得更有信心去反法輪功,去揭露李洪志可惡的醜惡面目!

為甚麼加國社會面對法輪功心有疑慮?

  美國媒體早已被冷戰思維所內化了。在他們眼中,中國是一個在國內「沒有民主自由」、在國際事務中「不負責任」的國家,它的日益強大勢必威脅著美國的霸主地 位。抱著這種心態,美國媒體不可避免地從民粹主義角度出發,採取狹隘的報道觀以「妖魔」中國,勢必造成新聞磘述的意識形態化,這就是所謂的「文化霸權」。

  受到冷戰思維與文化霸權思想的侵蝕,美國新聞記者對中國的新興宗教報導採用了雙重標準。通過刻意選擇新聞信源(「法輪功」分子、美國官方資訊及反華組織) 和應用各種寫作「技巧」,將報導主題「法輪功」與中國的「自由」、「民主」和「共產主義」等議題牽強附會地聯繫起來,意圖粉飾邪教而詆毀中國揭批「法輪 功」的正義運動。

  李洪志所指的信仰自由受壓抑,七年前率領法輪功大肆宣傳中國政府剝奪信仰自由取締法輪功,當時媒體在不瞭解實情的情況下,報導偏向同情,像回到冷戰時期對 共產主義的打擊一樣,主流社會一般同情法輪功的遭遇,在某些有勇氣揭發法輪功真面目的西方記者的報導都被打壓的情況下,普遍形成對法輪功的一面倒!

  所以法輪功可以在短短的一、兩年間,舖天蓋地的大肆宣傳攻擊中國政府。   
到今天大家已很清楚看到,從我的官司勝訴中,已揭穿法輪功銳不可擋的勢力不過是一個假象,從而破滅法輪功到處宣揚所謂不可碰的形象!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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