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物質都追求最低能量、最穩定的狀態。原子們互相鍵結形成化學鍵,進入穩定狀態,是比較符合物質的天性;而打斷化學鍵,逼原子獨立自由,是違反追求最低能量的原則,必須額外灌注能量才能達成。
有機化學的基礎245
研析心得:
1. 鍵結形成「化學鍵」,是自由活動的原子互相吸引,逐漸安靜穩定下來;「化學鍵」斷裂,是互相吸引的二個原子,穩定性被破壞,逐漸變活潑獨立自由。
2. 所有的物質都追求最低能量、最穩定的狀態。原子們互相鍵結形成化學鍵,進入穩定狀態,是比較符合物質的天性;而打斷化學鍵,逼原子獨立自由,是違反追求最低能量的原則,必須額外灌注能量才能達成。
3. 因此,鍵結形成化學鍵是散熱;化學鍵斷裂是吸熱。
4. 鍵結形成化學鍵的過程:自由活潑的「水分子」與「碳陽離子」,互相吸引的時候,運動速度逐漸減慢。
5. 原子移動減慢就是一種「加速度a」,加上原子本身的質量m,形成一股力量F=ma,這股力量的目的要使活潑的原子,可以進入比較低活動力的分子狀態,如何辦到?用「熱能」的形式釋出一些「動能」,這就是「散熱」。
6. 因此,「鹵烷水解反應」的第二步驟-「碳陽離子」吸引「水」-只涉及「化學鍵」的鍵結,是「散熱反應exothermic」。
7. 最後一個步驟,「水合離子」的「質子」轉移給「鹼」-在這個反應「鹼」是「水」。反應機制中的「去質子化」的速度非常快。
8. 當「水」與「碳陽離子」鍵結的時候,「碳陽離子」的「碳」從「氧」身上搶奪電子,補充自己價電殼層的缺電,這造成剛進入鍵結狀態的「水」的「氧」,失去「電子」,變得帶「正電荷」。
9. 「氧」自己本身有強大「負電性」,非常會搶奪別人的電子,「氧」能夠搶奪的對象1.碳。2.氫。
10. 所有化學反應都依循最低能量路徑進行。「碳」的質量比較高,控制電子的能力較強,所以,「氧」不會搶奪「碳」的「價電子」,那樣太費力,違反物質天性。
11. 「氧」當然是「柿子挑軟的吃」,搶奪質量較輕的「氫」的「價電子」。「氫原子核」,失去與「氧」鍵結共享的「價電子」,「化學鍵」斷裂,只好以「質子」的形式脫離出去,這就是「去質子化」。
12. 「電子」在正電荷誘導下轉移位置的速度非常快,就像水沿著山壁往下俯衝一樣自然。
13. 由於「去質子化」只涉及「電子」的轉移,不牽涉到「原子」移動,因此速度非常快。
14. 「醇」可透過「SN1反應」轉換成「鹵烷」,先質子化「醇類」,然後去質子化,再用「親核性試劑」捕捉「碳陽離子」。
15. 第一步:「醇」的質子化。「醇」的「氫氧基OH」上的「氧O」,有4個未參與鍵結的「電子」,這些電子吸引水分子的「氫原子核H+」。
16. 「氫原子核H+」有機會脫離「水」分子的原因是,「水分子」與「醇分子」在運動中互相碰撞,使得「水」的「氫原子核」有機會逼近「醇」的「氧原子」。
17. 分子間碰撞的力量,甚至造成「水」的「氫原子核」與「醇」的「氧原子」之間的距離,比「水」的「氫原子核」與「水」的「氧原子」之間的距離更短。
18. 但是「醇」的「氫氧基OH」多得1個「質子H+」形成的化合物並不穩定,因為「氧」原子的1對「未鍵結電子」,提供給「質子」當「共價電子」,造成「氧」缺電,「氧」必須補充「電子」。
19. 「氧」補充電子的方法,就是從「鍵結原子」手上搶奪他們的「價電子」。「氧」有二個搶奪來源:1.碳。2.氫。
20. 依據最低能量原則,「氧」搶奪「氫」的「價電子」比較容易,因此,絕大多數的時候,「氧」會選擇搶奪「氫」的「價電子」,這樣又造成「去質子化」,「中間產物」恢復成反應物「醇」。
21. 「醇」的第一步驟正逆反應,反覆循環:質子化→去質子化、再質子化→去質子化、再質子化→去質子化……,是造成反應要進入第二步驟「脫水」十分困難的主因,也是拖延整個反應的反應速率的關鍵。
22. 那為什麼「氧」還是有可能選擇搶奪「碳」的「電子」?如果周遭溶劑分子活動力很強,「氧」才剛要「去質子化」奪回「電子」,就有源源不絕的「質子」前來提供鍵結,再奪走「氧」的「電子」。
23. 那麼,「水合離子」的「氧」「去質子化」並沒有帶來穩定狀態,「氧」沒有徹底地解決自己缺電的問題。因此,「氧」有可能轉而向「碳」搶奪。
24. 當「氧」轉而向「碳」搶奪「價電子」,「氧」缺電的問題徹底解決。
25. 因為「氧」與「碳」之間的「化學鍵」斷裂之後,「氧」與2個「氫」可以獨立構成一個「水分子」系統;「水分子」系統內,「氧」、「氫」的價電殼層都得到滿足,這個結果符合物質追求最低能量、最穩定狀態的原則。
26. 依據「微觀可逆原理 The principle of microscopic reversibility」,醇變成鹵烷過程中的「碳陽離子」,跟「鹵烷」水解反應形成的「碳陽離子」一樣。「正反應」和「逆反應」的「速率決定步驟」都是形成「碳陽離子」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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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巧妙 喜歡上帝的手2011/02/24 20:12很精彩
我多少能獲得一些知識
謝謝您
謝謝您的支持 W.Gabriel 於 2011/03/01 08:1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