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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溫暖海洋2011/09/26 13:58同感
最近也在別的部落格看到所謂教會姊妹, 用美麗浪漫的文字讚美主阿主的, 卻完全沒有查證媒體報導及檢警紀錄的事件, 更沒有見過當事人本人, 沒跟當事人說過話, 就把別人的傳述, 寫成當事人的經歷及見證, 我去指出了錯誤並提供主流媒體採訪紀錄, 請她寫別人的見面要嚴謹, 反而被刪除還說我是"血氣之爭"....
"真"被"假"虛構誇大引述之後走了樣, 真假已分不清, 網路世界跟真實生活都被扭曲了.
我只盼望在這世代,不論外在是是是非,是令人失望或充滿希望,我,心中仍能保有單純的愛與對人的體諒。 瀟碧 於 2011/09/27 04:51回覆 - 1樓. 客旅貞吟2011/09/26 10:57法律
有時也真是不得已﹐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以法律來作必要的保護也是合宜的。畢竟不守法的人﹐雖然生命靈魂貧瘠﹐但道德和法律上仍然必須接受制裁﹐制止他們一再犯錯﹐累積更多神的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