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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唐湘龍的323暴動備忘錄。
2014/04/0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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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唐湘龍的323暴動備忘錄。
一、這是暴民。不必討論。不必講「323」衝進行政院,至少,沒離開立法院前,都是。
二、法律上的犯罪,只有暴與不暴的差別,沒有學不學生的差別。
三、「323」那天,警察也暴。但暴得對。身份對,手段對,地點對,工具對,對象更對。
四、警察是合法暴力的使用者。只要合法,警察的專業就是代表國家行使暴力,「以暴制暴」。
五、不必代表全民。你們不配。不喜歡被你們代表的太多太多。當民進黨的外圍組織、校園黨工這麼久了,代表民進黨,這OK。
六、不必見笑轉生氣,搞笑自殘。偷吃太陽餅,只是暴動行為裡比較不暴的部分,沒有一個人自慚道歉,還好意思反脣相譏,貼人家標籤?
七、藍綠立委沒人告訴你們,最近他們都把辦公室貴重東西搬走了,「同學」知道為什麼吧?
八、別客氣,「反服貿」只是「反中」。大聲說出來,比較不會內傷。
九、如果不「反中」,其實「服貿」沒什麼好反的,對不對?當然,如果全台灣的經濟學者你只相信台大經濟系的鄭秀玲,那沒辦法。她信法輪功。
十、記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十一、如果你們害怕實踐,也害怕辯論,除了當「反中」包裝紙,什麼都怕,請支持民進黨。你有看到民進黨的爛版本嗎?2016只要民進黨執政,保證沒有服貿、沒有貨貿,任何對外經濟協定都不會有。那八年已經証明過了。台灣將成為經濟上的北韓。
十二、對「暴民」有利的,就對民進黨有利;對民進黨有利的,就對台灣不利。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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