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真相,沒有原諒.聽起來冠冕堂皇,對於洪家來說卻未必有資格說得那麼理直氣壯.
整個洪案,基本上只是個違紀事件.以因果論,洪員違紀在先,士官長違紀關禁閉、悔過,戒護士違紀操過頭(?).
洪家應該感謝總統關懷,對各級長官造成困擾感到抱歉,希望藉由洪家子弟的不幸遭遇,能夠引起有關方面足夠重視,從制度面深人檢討,從而制定「洪仲丘條款」,以嘉惠往後萬千人家服役子弟.
一個下士之死,已經造成少將旅長丟官,軍團司令、軍種司令受到懲戒,甚至國防部長也將因此下台,不過,洪家阿姐顯然意猶未盡,「馬總統身為三軍統帥卻默許國軍如此,才會有今天的結果,應該要負最大責任」!
「三軍統帥默許國軍如此」,洪家的意思是也該下台?
洪仲丘的死因,現在依照法醫石台平書面解剖鑑定報告確定為:「他為」.據石台平口頭說明:「他為」就是「他殺」,從法醫角度來看,他殺是指「他人的作為造成死亡」.
Google了一下,石台平,國防醫學院醫學系,是一位擁有法醫師證書的解剖病理專科醫師,曾任台中榮總病理部主治醫師、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現任戴德法醫事務所負責人,主要經營業務為醫療糾紛、交通事故責任分析、刑案鑑識,石台平打的廣告詞是:「我是退休法醫,很有時間為大家服務」,以廣招徠.
洪仲丘的鑑定報告,諒必也是石台平經營的業務之一.石台平醫技如何不得而知,但是法律見解卻與常人迥然迴異,他在文字上所使用的「他為」一詞,則是很高明的創造性的曖昧.藉口是怕洪家觸景傷情,這是殺人不用刀.
「他為」就是「他殺」,從法醫角度來看,「他殺」是指「他人的作為造成死亡」.
石台平特別聲明,「從法醫角度來看」,省卻了故意、過失,以及直接、間接,逕自跳接到「他人的作為造成死亡」的結論.
一個私人法醫事務所接受委託提出鑑定報告,是否可以把內容對外宣布,已經值得存疑,書面報告故弄玄虛,口頭上再把「他為」解釋成為「他殺」,迴避法律責任之外,更加難免瓜田李下.
繼柯文哲、高大成之後,這是洪案中所出現的第三位絕不避嫌的醫師.
洪仲丘的最後遭遇可以分成兩段,被關禁閉,以及,被操過頭.
關禁閉的事范姓士官長應該是百口莫辯,只是無關殺人、或者致人於死.
被關禁閉,真相也有兩端:陳姓戒護士是否單操洪仲丘一個人,還是洪仲丘身體狀況本身就異常?據洪仲丘禁閉室同梯表示,禁閉室只是一視同仁,正常操作,就只洪仲丘一個人受不了?
所以不管是軍法、或是司法檢察官,應該查明的真相之一,是洪仲丘的體能狀況.其中包括體重爆增的過程,進禁閉室前的生活作息狀況,包括有否飲酒過量,合理懷疑,退伍前的餞行酒,人緣好的如洪仲丘可以喝上一個月.
真相,只存在於連隊、在禁閉室.現在已經被收押的士官長、戒護士則是兩個關鍵人物.
即使存在「殺人滅口」之嫌,除了動機,必須交代清楚,另外還有兩個疑點:士官長為什麼自己不下手,戒護士為什麼要代人下手?
洪家振振有詞強烈指責醫院搶救不力,已經證明不實.另外一位旅長如洪家之願被改列被告,大概也未必會被依殺人罪起訴.洪家怨天尤人,卻不自覺的在製造動盪不安.
洪家可以不信任軍法、司法,但是理當信任自己的律師.鉅額賠償,不要找錯對象.不要聽信媒體不負責任的爆料,更不應該不斷指導執法人員辦案.當洪家的正當性不斷被媒體和政客的操弄而削弱,社會的同情也就會有時而窮.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洪家阿姐,妳也被太「操」過了!」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50樓. leob2013/08/04 17:04我聽你在放屁。生命是平等。是家屬才知這種痛。
49樓. fac yu2013/07/31 06:08"整個洪案,基本上只是個違紀事件.以因果論,洪員違紀在先,士官長違紀關禁閉、悔過,戒護士違紀操過頭(?)."
你到是先宣判了
打個問號一推二五六就沒事了
如果是問號那你一整篇就是廢文
(fac.yu@hotmail.com)您就當作沒看過,go screw yourself. 灣 叔 於 2013/07/31 16:49回覆- 48樓. 古非2013/07/31 05:02在台灣僅僅一個下士的違紀加上一些無良長官的濫權及公報私仇即可令大批說真的八桿子也 打不著的星星墜落外帶奉送國防部長下台,這種無妄之災式的『拔星運動』比之文革也毫不遜色啊!政府高層以及台灣社會難道就不能處理各種事件時再『精準』一 點嗎?從這些對本質上只是軍中人權及公義得不到彰顯事件的處理應對及過度反應可以看出台灣真的是太平日子過得太久了,這種事也能搞成天下大亂則一旦面對戰 爭 .....唉!台灣該怎麼辦唷!正是如此! 灣 叔 於 2013/07/31 16:54回覆
47樓. gy2013/07/31 04:28ffffffc(ss)- 46樓. ㄢ2013/07/30 17:48我沒加起鬨,問號是你打的唷
洪家阿姊,你也被操太過了!
被關禁閉,真相也有兩端:陳姓戒護士是否單操洪仲丘一個人,還是洪仲丘身體狀況本身就異常?據洪仲丘禁閉室同梯表示,禁閉室只是一視同仁,正常操作,就只洪仲丘一個人受不了?
所以不管是軍法、或是司法檢察官,應該查明的真相之一,是洪仲丘的體能狀況.其中包括體重爆增的過程,進禁閉室前的生活作息狀況,包括有否飲酒過量,合理懷疑,退伍前的餞行酒,人緣好的如洪仲丘可以喝上一個月.
以上引用貴文所以呢?
灣 叔 於 2013/07/31 16:51回覆 - 45樓. 筆記阿本2013/07/30 13:17興嘆
樓下台灣兄 , 洪小姐怎就成了洪娘娘啦 ? 她小妮子若指向您 ,八成是看上您了唄 ? ^@^
再者 , 筱蒨怎就與小浪齊名了 ? 這實在讓人興嘆 .

一個洪案能吵成這樣 , 吵到失了焦點 , 這實在不是百姓之福 . @@
同感. 灣 叔 於 2013/07/30 17:16回覆 - 44樓. 我愛臺灣2013/07/30 05:29洪娘娘聖明!戴上口罩玉手一指,那傢伙就有罪!我很害怕喲!娘娘!萬歲,萬萬歲!好像不是親姊姊? 灣 叔 於 2013/07/30 17:15回覆
- 43樓. 筱 蒨-Lucifer2013/07/30 01:58
哇,看來我和小浪都在綠網龜裡面有名啦。
竟然還有茶葉蛋(前一篇回應還取名銀黨銀黨我愛你)指名我X倩呢(有種點,連名字都不敢寫清楚,怕我提告嗎?)。我在這裡連回應都沒回應就被點名,真是太榮幸了,努力打網龜總算辛苦有了代價。一堆在UDN的網龜,看來是對小浪和我氣得牙癢癢的,專找資料戳破他們的謊言,讓這些網龜們栽贓抹黑全都做白工。自己當綠龜就要把人扣上藍帽子,真是太蠢啦。國民黨才不會學綠網龜搞這下三濫的造謠行動,況且小浪和我可從沒栽贓抹黑過民進黨,全都是有憑有據指證歷歷民進黨貪污又無恥的內容。
我們討論事情也是拿證據用大腦邏輯思考,可不像那些理盲爛情、譁眾取寵的政論客,拿著媒體餵養的資料就開槍,嘴巴喊正義卻跟著社會搞獵巫霸凌,講的內容膚淺幼稚毫無深度也無法跟知識常識相配合。
綠網龜要搞栽贓抹黑的工作就別怕有人專門來對付你們,人要無恥,有正義感的人都有資格來對付無恥造謠生事的走狗網龜。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只怕也被恨得牙癢癢的! 灣 叔 於 2013/07/30 17:13回覆 - 42樓. 筱 蒨-Lucifer2013/07/30 01:32
我看那石台平,又是一個沒肩膀面對民粹,不敢發揮專業知識說真話只想譁眾取寵的爛...好人一個。
我的口頭禪:爛好人比壞人更可惡。只想討好民粹,含糊其詞,反而更加深社會大眾自我解讀理盲爛情的氛圍。
官方文件寫「他為」,面對媒體卻說「他殺」,有種就直接把「他殺」寫入文件白紙黑字作證。他殺在法律上是定義很明確的,不容法醫自己隨意亂用。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爛好人?根本就是孬種.迴避法律責任,又要混淆視聽. 灣 叔 於 2013/07/30 17:04回覆
41樓. 國防部長也被換了2013/07/29 23:50模糊焦點的最高境界,是想要造成一種輿論 " 國防部長都換了,妳還想怎樣 ? 不要太過分! 政府為妳做很多了 ….. " 問題是,換部長是政治負責的考量,跟真相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恐怖的是,為了遮掩內幕,連部長都能犧牲,到底裡面的水多深? 有多少骯髒不堪的事情完全不能見光 ? 需要用這種方式來掩蓋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