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陣亡」了一個阿兵哥,激活了一大票嗜血的台灣媒體.
案情似乎並不複雜,手機只是最、最膚淺的一個藉口,表示加害之一方的怒急攻心、以至於迫不及待,不惜不擇手段,與汝皆亡.離營座談會放炮,則是新仇,彼此不把對方當一回事,火上加油而已,長時期「不服管教」,甚或「忤逆長官」,恐怕才是真正的舊恨所在.
義務役只是過客,本當是船過水無痕,安分守己,明哲所以保身.
一個優秀的大學生、準研究生如洪仲丘者,未必是一個合格的、或者優秀的軍人、基層幹部.
考士官,只是為了比當大頭兵多一些特權.
因為志不在此,混日子也就罷了,如果持大學生之寵而驕,放浪形骸,不把職業軍人放在眼裡,就不能怪自己成為別人的眼中釘.
舊恨加上新仇,氣不打一處出,即使逮到的只是一個蹩腳的藉口,也就迫不及待地,要乘洪仲丘退伍前的最後機會,算個總帳.
義務役的數完饅頭走人,常備役的威嚴卻是就此掃地,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應該是長年以來,軍中的矛盾之一.
一個歸心似箭、準備走人,一個、或者不止一個,則是積怨已久、蓄勢報復.
結果,也許下手太狠(?),天氣太熱,禁閉室太小又不通風,洪身體大幅發胖體力不比從前,退伍之前生活也許不很規律,加上急救不得其法,總之,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鬼使神差,集合了一切可能的陰錯陽差,結果,就是平白、無謂的,斷送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純就本案而言,從士官長到副旅長,各級長官集體違法、濫權,公報私仇,應該無庸置疑,但是,如果沒有其他隱情,即使軍法從事,過失殺人或許罪不致死,長官連坐,有刑事責任的依法論處,行政責任追究到旅長也已經相當可觀.
真相大白之後,國防部免不了道歉、撫卹,兇手應該懲處、賠償,人死不能復生,洪家或許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心靈上的創傷需要時間撫慰,物質上的損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陸軍總司令受處分,國防部長一度引咎辭職,一個小小的義務役士官,活著輕如鴻毛,縱使萬般無奈,也未免死得太過於重如泰山.
國防部的問題,是一開始沒有用軍事檢察機關、或者機關發言人應對媒體.等到雪球越滾越大,也就跟著疲於奔命,毫無還手之力.國防部將星如雲,不是拿來道歉用的.道歉固然必要,真相才更重要.這是一個令人髮指的集體凌虐事件,也是一個撕開軍中黑幕的機會.
死者已矣,國防部更需要解釋的是,一個月入不到五萬的士官長,憑什麼開名車,玩重機車.士官長本來就是部隊裡的地頭蛇,只是這一尾也未免也玩得太大條.從連部、到旅部,如入無人之境,八竿子打不到的醫院也能打通關節,可惜記者看不到後面的故事.
從士官長算起,一路往上攀升,各級涉案人員固然罪有應得,但是,洪仲丘當然罪不致死,卻也未必就是純然無辜.
台灣媒體,是一群嗜血的鯊魚,這次聞到血腥,更是立即陷入瘋狂狀態.
XXX旅出事了,陸軍有問題,海、空軍恐怕也靠不住,國防部是怎麼搞的,馬英九要負責!
隔壁小孩闖禍,可以罵他家長管教無方,但是沒有必要操他祖宗十八代,台灣媒體可是在一旁等著您家小孩闖禍.
媒體無助於解決問題,只是無限上綱,唯恐天下不亂,不斷製造新的問題.
洪仲丘的死因,現在似乎已經明確?需要進一步釐清的,是動機.從副旅長到連士官長沆瀣一氣,不惜大費周章,棘手虐殺一個退伍在即的小士官,如果不是意外,難道會是殺人滅口?
同理,反證,如果不能證實為殺人滅口,當然就是意外.
社會輿論現在一面倒向死者,而軍中倫理一向不認為義務役士官是適格的軍人.洪仲丘英俊瀟灑的照片一再映入眼簾,而事實上這個身高172公分的年輕人,在出事前體重已經暴增到98公斤.儘管不論洪仲丘在部隊犯過什麼錯誤,終歸是罪不致死.
洪家痛失愛子,情無以堪,但是媒體無止境的消費洪家,實在更是形同凌遲.仲丘走了,洪家是新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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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
- 4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4 08:06樓下的
洪確實心中無軍記,不僅違紀帶手機入營也不寫大兵日記不屌規定,更干涉長官管理方式,以下犯上嗆長官「我就是瞧不起你的做法」。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軍紀廢弛,被害人如此,加害人更是如此,國防部如果不能痛定思痛,乘機大力整頓,像現在這樣擠牙膏,民怨恐怕還要升高. 灣 叔 於 2013/07/24 10:36回覆 - 40樓. 葉慶賢 岳飛詞〈滿江紅‧寫懷〉2013/07/24 05:23天道寧論
國家無綱常,軍隊無軍紀,武德淪喪,無軍魂,宛如行屍走肉,居然視屬下如草芥,草菅人命,天理難容,人神共憤,令人髮指。三軍統帥冷血,反應遲鈍,令人寒心。您漏掉了最重要的一句:馬英九要負責!對吧? 灣 叔 於 2013/07/24 10:43回覆 - 39樓. 我愛臺灣2013/07/21 13:52打仗時,98公斤跑不動了,趕緊叫停,敵軍不停,就是違紀,抓去關禁閉,家屬適可而止吧!
- 38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0 19:15
田園火雞:
約三、四天前,從電視上看到朱立倫表示應給洪仲丘入祀忠烈祠。
是指洪仲丘還是颱風天被磚頭砸到死亡的員警陳錦榮?
- 37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0 17:07這樣也不對?
國軍某單位陳姓二兵轉服志願役後突遭「兵變」情緒低落,被部隊送到專門治療精神病患的三總北投分院「治療」一個月,一度發燒超過四十度,差點丟掉小命。陳母說,軍方提不出兒子罹患精神疾病證明就「強制送醫」,是存心惡整,企圖逼兒子不要當兵。
- 36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0 13:55
alhambra:
不管是裝病或疑似出問題,基本上都要先舉報,ABC是最簡單最基本的的判斷,如果因為自己專業度不夠無法判斷那就更要請示專業者了;寧願舉報錯挨罵也不可因此讓寶貴的命丟了
說是很簡單,但真要做起來,又不影響訓練,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當然,我相信經過這次事件後,負責訓練的軍士官也會有你「寧願舉報錯挨罵」想法,但說坦白話,倒不是完全為了擔心因此讓寶貴性命丟了,而是,擔心自己真的倒楣碰到體能不好猝死,自己變成媒體名嘴鄉民下一個獵巫的標靶。
而且,我認為未來裝病的士兵會比現在多很多,軍人的體能訓練將會很難確實落實。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 35樓. Norma2013/07/20 13:35
謝謝27F說明,因為我是護士,基本的專業訓練是可以做初步的assessment,不管是裝病或疑似出問題,基本上都要先舉報,ABC是最簡單最基本的的判斷,如果因為自己專業度不夠無法判斷那就更要請示專業者了;寧願舉報錯挨罵也不可因此讓寶貴的命丟了;我以前在軍醫院實習也有病人告訴我他們如何裝...,但我也為軍人的命被某些人視為不值錢而不認同,特別是我也有親人當過兵.因為不慎或種種原因讓一條命丟了和被裝病耍了相比, 哪個要緊?如果盡力了還是發生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只想說,救命歸救命,軍規事軍規.唉
- 34樓. 田園火雞2013/07/20 08:44
約三、四天前,從電視上看到朱立倫表示應給洪仲丘入祀忠烈祠。
洪家是很悲痛,可是,洪仲丘的死合乎入祀忠烈祠的條件嗎?朱立倫今日及明日之政治新星在想什麼?
沒看到朱立倫的談話,估計是順應民意?政治人物是非觀念似乎淡薄了點. 灣 叔 於 2013/07/21 20:28回覆 - 33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0 07:51如果死於意氣之爭,就是輕如鴻毛.如果因此引爆軍中黑幕,洪仲丘可以進忠烈祠.
忠烈祠越來越不值錢了不打仗,何來忠烈? 灣 叔 於 2013/07/21 20:25回覆 - 32樓. 寄居者2013/07/20 05:58
這篇寫得不錯!
電小二推薦得好!
灣 叔 於 2013/07/20 07:3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