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惡法亦法」,給王金平上一課!★電小二上課
2013/06/13 10:40
瀏覽7,174
迴響8
推薦34
引用0

 

會計法烏龍修正案引起軒然大波,立法院粗暴、膚淺的演出,逼得總統道歉,行政院政策大轉彎,捅出紕漏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卻是輕描淡寫的一句話,輕輕帶過:「修過的法就是法,只是修法結果社會各界不能接受,並不是非法」.

 

「修過的法就是法」,等於「惡法亦法」.

 

壞人,也是人.所以一個爛透了的惡立法院長,依然還是立法院長.中華民國有這種惡性重大的立法院長,所以「惡法」層出不窮,陽光法案胎死腹中,生出來的都是怪胎.

 

最先提出「惡法亦法」這種論點的,是英國法學家、實證法學派的創始人約翰奧斯丁(John Ausitn,1790—1859).他認為法(實體法)是主權者以制裁作為後盾或威脅的強制命令,法與道德無關,或至少兩者不存在必然的聯繫,法律即使是不道德的或不正義的,但只要是合法制定的,即具法律效力.

 

英國法學家哈特(H. L. A. Hart1907年-1992年)則認為法律就是法律,通過立法機關和程式制定而來的即為法律.法律與道德是分離的,於是“惡法”當然是法.

 

奧地利法學家漢斯凱爾森(Hans Kelsen1881年-1973年)說得最為直截了當:「Thusthe content of the law can be anything whatsoever因此,法就是法、內容不拘」,換句話說,「惡法亦法」.

 

實證法學派認為法律的要件有兩個:一、社會的實效性,即人民是否遵從.二、

權威的制定性,即是否為有權機關制定,如國會.法律和道德是完全分開的,法律並不當然包含道德,一個不正義的法律,仍然還是法律.

 

相對於實證法學派的主張,自然法學派、或稱反實證法學派則認為法律的概念或法律效力的判斷標準,必然包含內容的正當性,亦即道德或正義的要素.

 

法律的要件除了實證法學派以上所說的二要素之外,還包含道德這個要素.此派的代表人物、德國法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949年),也有一句針鋒相對的名言:「The extremely unjust law is not law at all極端不正義的法律不成其為法律」,亦即「惡法非法」.

 

拉德布魯赫在他的名著《法律的不法與超法律的法》一文中提出了檢驗現行實體法律的三個標準,這就是有名的「拉德布魯赫公式Die Radbruchsche Formel」:

 

一、實體法的法安定性基本上優先於合正義性,實質內容不正義的實體法基本上仍具有法的效力.

 

二、當實體法違反正義達到了不可忍受的程度時,此一實體法就失去了法的效力.

 

三、若制定實證法時有意地違反正義的核心─即平等時,此一實體法就不再只是「內容不正確的法律」,而是根本喪失了法律的性質.

 

檢驗現行法律,首先必須承認實體法的有效性,或者肯定其存在的法律效力.

當實體法在內容上存在明顯的不公正時,則有必要對法律進行道德的評價,即對實體法之‘法性’進行認定,否則就要就其效力做出否定的判斷,否定其具有有效性.對於具體的個案,其間還會無可避免地牽涉到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試用「拉德布魯赫公式Die Radbruchsche Formel」檢驗立法院的會計法烏龍修正案,結果不言而喻.王金平說得不錯,只是缺少了道德的成分.

 

惡法之形成,可能因為時移勢易,也可能因為價值觀念丕變,但是立法院會計法烏龍修正案卻純粹出之於人為因素.王金平率同幾個黨鞭密室操作,架空院會、委員會,閹割大多數立法委員,是罔顧民意與社會正義,政黨利益黑箱互換的結果.

 

我在「會計法烏龍修正案,如何收場?」一文中曾經試圖還原真相:

 

『或許是「顏清標法案」運作已久,這回綁架公款私用、以及涉嫌偽造文書的大學教授偷渡過關,國民黨還多了一重台中選區選舉考量,民進黨更是另有所圖,所以聯手演出了一齣醜劇.

 

總統府、行政院默許替「誤蹈法網」、但是斯文掃地的教授群解套,結果立法委員豬公、婆再度立法自肥,夾帶民意代表偷渡,再根據陳水扁的配合演出,號稱第五度以上不了吊的方式做表演性自殺,民進黨還有一個如意算盤,應該是順帶替陳水扁日後「平反」鋪路.』

 

作為立法院長,王金平不論在修法程序、以及實質內容上都做出了最為惡劣的示範,現在沒有一絲愧怍之意,老子「修過的法就是法」,所以一個爛透了的、完全沒有道德的立法院長,依然還是立法院長.

 

 

 
2013/06/13 15:27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惡法亦法」,給王金平上一課!」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戲說台灣
迴響(8) :
8樓. morrisjfwong
2013/07/20 16:07
說得很好, 專業又清晰, "作為立法院長,王金平不論在修法程序、以及實質內容上都做出了最為惡劣的示範" 一句直指重心.(morrisjfwong@gmail.com)
謝謝,奈何就是不下台! 灣 叔2013/07/21 20:32回覆
7樓. 123酷媽
2013/06/13 22:58
王金平不是惡人

他是一個會玩法的人

這個法不單指立法,還指方法、辦法

他能與國民黨大佬們和反對黨眾大員們交好

歷任三次改朝換代而不影響他在國會的位置

不能不說他確實長袖善舞

要不是這回被媒體和輿論圍剿

民進黨見風轉舵的快

恐怕馬總統也對他所為無可奈何

因為立法院現在差不多是三權分立當中最老大的了

就從他還在辯惡法亦法即可知他心態

說得很是,只是標題可以加一個字:王金平不"僅"是惡人,因為也是能人. 灣 叔2013/06/14 21:43回覆
6樓. 不學無術的小子
2013/06/13 21:08
一人一信要求馬英九撤換王金平~~

一人一信要求馬英九撤換王金平~~

 

馬英九恐怕更加點滴在心頭! 灣 叔2013/06/14 21:39回覆
5樓. lulu
2013/06/13 18:29
在吃大陸中國的豆腐和堵大陸中國的嘴 !
馬英九日前接受日本媒體專訪時,
仍繼續表示,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中國大陸亦為我中華民國領土,
在憲法規定上,我方不承認中國大陸為一個國家,
因此無法適用與其他國家保持關係之法律架構。

馬英九這樣的說,
是不實在也不務實,
因為,
中華民國憲法是在大陸中國,
是在推翻滿清國,
在大陸中國制定的憲法,
在大陸中國還沒有真正施行,
就因,
國共大戰失敗,
退到台灣,
也把在大陸中國制定的憲法,
帶到台灣用,
但因蔣中正總統,
用要對抗老共,
中華民國憲法也沒有真正施行 !
後來聯合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世界和國際都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就是大陸中國 !
在台灣六十幾年,
中國國民黨在國會都是站2/3的多數立委,
中華民國憲法,
中國國民黨都沒有務實的修憲 !
把大陸中國還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
馬英九,
就老是拿中華民國憲法,
在吃大陸中國的豆腐和堵大陸中國的嘴 !

中華民國總統,當然只能遵照中華民國現行憲法. 灣 叔2013/06/13 19:31回覆
4樓. 心不老
2013/06/13 16:24
鬼扯!

白馬非馬?惡法亦法?

黑馬非馬?非法亦法?

旁門左道,也配論道?

豈止論道,人家還正當道呢! 灣 叔2013/06/13 19:29回覆
3樓. 多硯坊 (休)
2013/06/13 16:08
惡法亦法

惡法亦為法

壞人也是人

偏偏讓大壞蛋當院長

法不惡也難

自己還說得出口,令人嘆為觀止,所以忍不住要上他一課!缺德,沒藥醫的. 灣 叔2013/06/13 19:28回覆
2樓. 蜘蛛蝴蝶刀
2013/06/13 13:32
..
惡法亦法 金平不平 清德缺德 ....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這個姓王的,只曉得用金錢擺平一切! 灣 叔2013/06/13 19:26回覆
1樓. 地球人
2013/06/13 11:29
利法院的法

老大院長的隱意是說:對,老子說了算,今天老子通過的即便是要強盜你家的法,也是法律,因為法是我訂的嘛,連總統皇帝都得聽...。

這下知道台灣的地下皇帝是誰了吧!


地下皇帝未必,居心叵測倒是真的! 灣 叔2013/06/13 19:25回覆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