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國民黨在黨產問題上縮著頭被追殺了十幾年,最終還是逃不了這一刀.
民進黨在2002年首次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到了2016好不容易既贏了大選、又在立法院取得絕對多數席位.民進黨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在全黨上下完全還來不及進入執政狀態的情況下.就忙不迭地祭出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這個血滴子,打算一舉將國民黨抄家滅族.
國民黨的黨產對於局外人來說,從來就是一筆混帳.
李登輝曾經宣稱移交給連戰價值高達三千億的黨產,經過連戰、吳伯雄、馬英九,到了朱立倫當黨主席的時候,已經折騰得只剩下一百多億.
國民黨極盛時期在台灣曾經擁有百萬黨員,如今有三分之二成為失聯黨員,令人納悶的是剩下來的三十幾萬黨員對於黨產被處理反應出奇冷淡.黨產也者似乎只是黨內少數人士的禁臠,跟廣大黨員無關.
民進黨果真斬盡殺絕,徹底為國民黨清算黨產,順帶便也清查一下國民黨歷任黨主席是否有過手三分肥的事蹟,其實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國民黨如果就此一蹶不振,以民進黨這副德性台灣並不愁沒有一個更為強大的反對黨出現.
大選期間民進黨叫得最兇的口號,似乎就是「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現在國民黨倒了,台灣卻似乎更糟糕.國民黨只是無能,民進黨除了更加無能還外加無比惡劣.
中華民國刑法第 1 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中華民國刑法第 2 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第一條規定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拉丁語Nulla poena sine lege),又稱為罪刑法定主義(no penalty without a law),是大陸法系刑法學上的重要原則,是指法律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二條規定的是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效力只能及於法律生效後發生的行為,而不得追溯處罰法律生效前業已發生的行為,這一要求也被稱為「禁止事後法」.罪刑法定原則禁止不利於行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許有利於行為人的溯及既往,其目的在於貫徹法治主義、保障人權.
法律上還有一個禁止類推適用原則,司法機關只能依據立法機關經過立法程式而明定之法條判定罪行,不得比附援引近似之條文科罪論刑,作為新創或擴張可罰範圍或加重刑罰或保安處分之方法.民進黨修理國民黨黨產,是排除司法機關,逕行在行政院成立一個委員會直接處理.
法律上還有一個舉證責任原則,誰主張、誰舉證.民進黨概括性的對國民黨的黨產作出了「有罪推定」,並且通過立法手段要求國民黨就個別案件逐一證明自己「無」罪.
民進黨可以這樣對付國民黨,一般小老百姓哪裡還有活路!
- 13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2016/08/23 20:20共產黨黃金化,共和黨川普化,自民黨脫褲子化!
12樓. GOGO2016/08/20 01:01過去台灣就是因為後世代出生的生活太幸福,所以相信並選擇無能又惡劣的民進黨,因為甜美的糖衣包裝良好的商品,總是會讓人主動黏過去。
但是沒真的打開包裝拿出來品嚐一下,那知道是啥味!
國民黨,就是過去太多尸位素餐罷著,不給有能力又年輕有熱情的年青人,才造就現在的成果!
台灣的日子,只有更辛苦。
- 11樓. thy2026元旦祝福新年快樂2016/08/19 22:31真的不懂
不是有法院嗎?一個政黨既然堅定認為他黨的黨產不當(非法取得),應可以舉證到法院申告以便歸還原主!所謂當或 所謂不當,不是由法院去認定嗎?這是不信任現有之法律嗎?不信任司法嗎?這麼多年為何相關政黨不上法院去攻防?相對應的兩黨和其他各個政黨的法律專家和政 治大人物們的思維,小百姓真的不懂!學法的各位大大懂嗎? - 10樓. 何中屏2016/08/19 21:29
這年頭人不要臉,鬼都怕!
國民黨倒楣有個王金平,在國民黨執政時立法院雖過半,甚麼都不能做!
當然國民黨最大的問題是失去中心思想,高舉反台獨卻不敢提統一,
這不是很矛盾嗎?
反台獨就應該是要統一,
跟大陸談統一的條件啊!
中共《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2000年2月21日)
二、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
第一段提到"通過和平談判實現統一,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么都可以談﹔"
第六段提到"中國政府希望,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雙方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為什麼不能依照這兩個原則去談統一?
有談總比僵在現在這個不死不活的現狀要好!
有時會覺得國民黨是假面統一,根本是欺騙支持統一的選民。
9樓. MIT老王2016/08/19 08:16中國國民黨不行了, 民進黨更差, 台灣的未來要靠中國共產黨了!- 8樓. abanker2016/08/18 23:00
台灣的醫師、律師應該十之八九都是深綠
所以 這就是他們的專門本事
司法改革? 呸!
- 7樓. 保羅隨筆2016/08/18 17:33我贊成清算黨產
因為黨產我們也搞不清,算一下也好。
只記得李登輝賤賣中廣,原來鑑價九十多億,三十幾億就賣
給三重幫,當時輿論沸沸揚揚,現在應查淸,究竟誰污了黨
產?
另一件大家記憶猶新,國民黨提撥兩億四千萬照顧蔣家後
代,誰把這筆錢又私吞?因為這都是黨產。
- 6樓. 保羅隨筆2016/08/18 17:30妖魔當道,真希望台灣能混入聯合國!
小英當政,兩岸關係弄得這麼僵,石破天駑,
台灣竟然又要申請加入聯合國,只有妖魔才
有這個能耐。
蔡英文政府正向法理台獨滑行
聯大將開議 我國駐美高碩泰代表:
台灣有意義貢獻(妙哉!參與變成貢獻,高段)
http://classic-blog.udn.com/paulhsu333/70958353
- 5樓. 多硯坊 (休)2016/08/18 14:05
比起錢總統及腥政府總統的不當家產
國民黨黨產似乎正大光明多了
- 4樓.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2016/08/18 11:41
在法理上,國民黨的黨產應無問題,但與土匪政權談法律,
是否太天真了點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