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因此,倒過頭來,正在進行中、而且層出不窮的,只有「司法妨害公正」.
黃世銘,不是第一個、如果現況不改,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被害人.
台北地方法院三個想來應該是後生晚輩的司法官,斗膽給他們的老前輩、終生誠惶誠恐、唯慎唯謹的法律人黃世銘安上了三個「罪名」,但是卻色厲內荏的各判處不超過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所以,可以易科罰金.
放你一馬?黃世銘固然不會領這個情,三個問心有愧的小法官其實是陷人於罪,根本居心叵測.
罰錢,了事,看起來是給黃世銘預留後路,其實是打算引君入甕,我不關你,你認罪吧.
黃世銘毫無眷戀慨然辭卸檢察總長職位,而且絲毫不假以辭色的明確表示「絕非認同台北地法院的判決」.有擔當,只是大局為重,絕非認輸.
好樣的,黃世銘是條漢子!
這三個狗屁不通的司法官不是手下留情,台北地方法院早就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外,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從起訴,到判決,一氣呵成,對黃世銘不過是教訓、警告、羞辱的成分居多,更陰狠的是一方面要摔馬英九一個大耳刮子,再方面還要給王金平、柯建銘這兩個狼狽為奸的傢伙出口惡氣.
台北地方法院在王金平的黨籍保衛戰一案的判決中,已經闡明立法委員關說司法個案,法無明文,不罰,只能「...讓全國民眾得知國會自律之實踐情形,作為立委選舉之考量依據,並在歷史留下紀錄」.
至於王金平不需要經過選舉的特殊的不分區身份,顯然不在法官考量之列.
換句話說,關說只是立法院跟個別的立法委員自己要做選舉考量,並且接受歷史評價,至於「妨害司法公正」這個「帝王條款」,並不存在於做出判決的那三個狗屁法官的腦海中.
「日不落格」在《「帝王條款」,「看三小」法官斷打野砲案!》http://classic-blog.udn.com/Chiwanese/11186948一文中曾經說過:
『由於社會變遷,死的法條難免有時而窮,所以法律上有所謂「帝王條款Empire provision」,又稱「君臨法域」.
「帝王條款」意指法律上的根本原則,如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刑法上的罪刑法定主義,都是必須遵守的天條,不能有任何的牴觸,亦沒有任何解釋上迴旋的餘地,效力強而無法動搖如同帝王寫入了法款一般,不會比帝王更高的法位階存在.
打野砲的「帝王條款」,叫做「公序良俗」,換句話說,也就是違背了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公共秩序,是指國家、社會的存在及其發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善良風俗,是指國家、社會的存在及其發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兩個三、四十歲的男女,在一個沒有任何禁制的公共場所,不作遮掩,也就是並不在乎被人撞見,脫光褲子抱在一起,法官在斷案的時候,腦子裡顯然沒有浮起過「公序良俗」這個「帝王條款」,所以當事人無罪,只是三小法官謀殺了「公序良俗」.』
王金平的黨籍保衛戰,被台北地方法院強姦了的「帝王條款」叫做「妨害司法公正」.
黃世銘的案子,台北地方法院首先試圖建立「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案仍在偵查中」場景,然後坐實「被告因職務持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定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之資料及依刑事訴訟法實施犯罪偵查所得不得公開而應秘密之消息」.
「檢察總長為檢察體制中檢察一體的金字塔最頂端」,「檢察總長與總統並無任何隸屬關係,總統不得對個案予以指揮」,此外,「檢察總長於偵辦具體個案亦不受行政院長、法務部長箝制之考量」.
台北地方法院這三個法官,玩的手法叫做移花接木,羅織入罪.
關說,或者妨害司法公正,在中華民國法無明文,不罰,檢察總長獨立行使職權,
不同的是黃世銘是把王金平關說事件當作當作危害國家安全、影響公共利益的行政案件處理.這個案子,還有得打,檢察總長是准司法官,在行政系統上當然有所棣屬,除非最高法院也是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外,司法妨害公正不會漫無止境.
黃世銘辭職如果需要馬英九批准才生效,就證明行政棣屬關係存在,台北地方法院也就失掉了判決依據,台北地方法院錯得離譜!馬英九不論批不批准,都等於打了台北地方法院一個清脆的耳刮子.
- 20樓. 看雲2014/03/28 03:17不滿服貿送存查的職業學生可以佔據立法院,不滿黃世銘總長被冤枉的人也應該佔據司法院。(Ooops, 民進黨某人說,立法院可以佔,其他四院都不可以)。對呀,立法院有王金平坐鎮,民進黨委員掩護,所以可以佔,其他的院會被打破頭. 灣 叔 於 2014/03/28 12:10回覆
- 19樓. tyt0012014/03/25 10:19
別把習近平當傻瓜!!
你把全臺灣的富豪都送給他 他也不一定會心動.
服貿是蝦米.
還是把服貿丟進垃圾箱,
別讓 馬傻瓜 夢想馬習會吧!!!
- 18樓. tyt0012014/03/25 09:50
Wow! 一切按公式!!
周美青已經出來替馬找出路了!
但教子是馬媽的事,
還是請馬媽出來打圓場吧!!
但我可看出 江宜樺 的日子已到盡頭了.
你們也快溜吧!!!
- 17樓. tyt0012014/03/25 03:17
別為去了一個特務掉太多淚.
馬主席就要下令江宜樺走路了!!
把自己的無能嫁禍下屬是馬的一貫作風!!!
- 16樓. 幸運星星2014/03/23 15:56民進黨的圈套
馬總統不能批准,如果批准黃世銘辭職請求,小心黨內失去民心喔.你是為民做事,不要鑽民進黨的圈套.同感. 灣 叔 於 2014/03/25 21:30回覆 - 15樓. AA2014/03/23 12:55黃世銘還不參選 他以為他可全身而退?說得好,當選過關! 灣 叔 於 2014/03/25 21:33回覆
- 14樓. 清道夫2014/03/23 02:20司法已死
台灣的司法已死。
理盲、法盲們准備跟隨作陪葬吧!
- 13樓. 筱 蒨-Lucifer2014/03/23 00:25
寨主抱歉,星期五聽完宣判就到板橋朋友家幫忙,週六晚上十點多才回來。我就直接回應在這裡:
黃世銘案的三位法官:審判長:彭慶文、受命法官:陳智暉、陪席法官:朱家毅
謝謝,就是想把他們揪出來示眾. 灣 叔 於 2014/03/25 21:32回覆 - 12樓. Timothy2014/03/22 22:02李陳王柯蔡,一脈相傳,王倒,餘子皆墨也,必捨命而戰,馬非萬人敵,亦失於計較,故敗
- 11樓. 善正真2014/03/22 18:47我們不能跟歐美比, 我們要跟泰菲越印比才對, 得罪"關說之王"沒有被斷手斷腳算不錯了. 還想在司法界混, 難了. 哈!取法乎上,不要妄自菲薄.那位先生叫做"黑金擺平之王",恐怕也就到此為止了. 灣 叔 於 2014/03/22 19:2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