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精選
腐敗軍公系統,欺上瞞下米蟲! 走私9800條香菸恐處無期徒刑 ,10被告均是國安局軍職人員 !
2019/07/30 22:34
瀏覽569
迴響0
推薦46
引用0
走私9800條香菸恐處無期徒刑 10被告均是國安局軍職人員
2019-07-23 11:02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5%9C%8B%E5%AE%89%E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等人,涉嫌利用總統出訪專機出入境行李通關禮遇之便,購買9800條免稅香菸存放於華膳空廚,並趁總統拚外交回國時,混入隨行人員行李夾帶入關,吳、張2人今早訊後均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據悉,2人所涉犯的貪污法條為「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北檢今早訊後認定吳宗憲、張恒嘉等2名國安局人員為走私菸品的主嫌,依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將2人聲押禁見;至於其他8名分別被諭令20萬至50萬元的被告,包括負責載運的卡車司機等人,均是國安局軍職人員。
據了解,包括負責開卡車載運的8名被交保的國安局軍職人員,偵訊時都指稱是聽從吳宗憲、張恒嘉指示;至於吳宗憲、張恒嘉2人,庭訊時則避重就輕,且2人的說詞不一致,檢方考量仍有共犯或證人未到案,認定2人有勾串及滅證之虞。
律師丁昱仁指出,「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屬於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的重罪,最重可處無期徒期或10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相關嫌犯另涉犯菸酒管理法等罪,違反該法條第6及45條,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之菸酒,可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60988
自訂分類:政治紀實
上一則: 飽食終日,蛇鼠軍窩! 違法積習,該辦就辦! 總統府第2波懲處7人 ,1中將3少將記大過!下一則: 原來眉角在此!華航免菸品進口業許可執照,華膳免關務署派員押運,讓這次國安人員有了鑽漏洞空間!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 ★昭炯戒,關到死! 被控111件工程貪污收賄:前KMT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污,判刑98年定讞。
- ★從沒被檢驗過的假侯牆頭草:事事佯裝討好各方顏色、每一次都是切割、每一次切割都在削弱他原本的支持度..(上)
- ★惡霸威權、官僚殺人! 批著仁義道德外衣的假民調丑猴禽獸?從魯迅對中國文化的批判看狗官吃人荒謬噁戲…(下)
- ★恩恩慘死蘋果民調0608》64%認為猴草包該負全責!死道友不死貧道、做秀演戲、虛偽噁心、真實民調打腫臉....
- ★如此幹話做秀草包! 超潛步數:沒看到臨北每天都在沉潛步數當腫痛夢嗎?臨北做秀第一名,臨北好棒棒!
- ★厲害了,做賊心虛黨!和武肺套路一模樣,死難人數超乎想像!共軍接管京廣隧道,掩蓋驚天罪惡...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