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為王麗容老師針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的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的友善育兒措施的投書評論,請考生參考。
春節過後,台北市政府提出構想:家有 12 歲以下子女之家長,每日可減少 1 小時工時、薪資不減,市府將補助雇主每名受僱者減少工時對應薪資的 8 成。表面看來,這是一項勞動友善的措施;實質上,它觸及的是少子化困境、家庭功能弱化與性別分工失衡等結構問題。真正值得討論的,不只是補助金額,而是我們願不願意為孩子重新分配「時間」。
長期以來,台灣家庭被迫在高工時與高壓競爭中獨自承擔育兒責任。雙薪成為常態,陪伴卻成為奢侈。孩子或許不缺資源,卻缺少穩定而專注的親子時間。當制度默認「工作優先」,家庭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再多津貼也難以修補情感連結的斷裂。
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國家有責任協助家庭履行教養義務,而非將照顧壓力完全私有化。孩子需要的不只是教育與福利保障,更需要可預期的陪伴與安全感。若政府願以公共資源分擔部分薪資成本,讓家長每天多出 1 小時與孩子相處,這不僅是政策調整,更是一種價值宣示:孩子的成長,不該輸給工時結構。
然而,家庭政策若沒有性別視角,往往會落入舊有框架。過去多數育兒制度的實際承擔者仍是女性,企業也因此對育齡女性產生隱性風險評估或「母職處罰」。若減時制度再度成為「母親專屬」,無異於強化既有不平等。真正具有前瞻性的設計,應鼓勵父親共同參與,讓照顧責任成為雙親的共同義務,而非母職的默認犧牲。唯有如此,才能在保障兒童權益的同時,推動性別角色的轉型。
國際經驗提供了清楚的對照。北歐國家如瑞典、挪威透過父職配額與高比例薪資補償,成功提升男性育兒參與;德國以共享機制鼓勵父親請假,逐步改變家庭分工;而日本雖制度齊備,卻因企業文化保守,男性使用率始終有限。經驗告訴我們,政策若無法撼動結構與文化,再好的設計也可能流於形式。
當然,地方政府無法一夕改變全國工時制度,但可以透過自治立法與補助機制,為企業創造示範與誘因。重點在於制度化、透明化與公平保障,使申請者不致因使用政策而承受不利對待。唯有如此,減時措施才不會成為短期口號,而能成為城市治理方向的轉折。
少子化不是單一家庭的選擇,而是整體制度的回應。當年輕世代因時間與經濟壓力而卻步,我們不能只談價值觀改變,更應反思制度是否給予支持。
把時間還給孩子,其實是在回答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願不願意為下一代調整制度?或許只是短短 1 小時,但那是一座城市對孩子、對家庭、對未來所做出的價值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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