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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齡社會 虐老案件增 北市社會局協助安置 代墊上億元 (114.10.26新聞報導)
2025/10/2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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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報導係有關老人虐待的問題,請考生參考。
2. 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
老人因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負照顧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或其他情事,致其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發生危難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之申請或依職權予以適當保護及安置。老人對其提出告訴或請求損害賠償時,主管機關應協助之。
前項保護及安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依老人申請免除之。
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計算書,及得減輕或免除之申請程序,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老人、老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負照顧義務者於六十日內返還;屆期未返還者,得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3. 老人虐待的類型,請研讀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第8章「老年期)

 已進入超高齡化社會的台北市,除了面臨孤獨死件數攀升,虐老案也增加,去年北市每天平均受理五件老人受虐案,社會局五年來協助安置並代墊上億元,至今仍有近六千萬元未獲清償。社會局表示,若家屬都不理,最後將強制執行。

北市老人保護通報案從二○二○年一三八四件增至去年一七六九件,受暴樣態最多是精神暴力百分之五十、肢體暴力百分之四十五,其餘是遺棄、疏忽照顧及財務侵占;施暴者以子女等直系血親最多,從六四七人增至一一三○人。

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卑親屬對尊親屬施暴案以言語辱罵最多,有的不給睡覺、住在不良環境或虐待、恐嚇,也有因照顧壓力而致家暴,子女情緒困擾甚至與金錢等有關。

當長者有身體、健康危難時,社會局可依老人福利法緊急安置在安養中心、養護中心、住宿型長照機構等老福機構,代墊費用再向親屬請求返還,一年平均代墊五七六○萬元;五年來,安置人數從一四九人增至二二七人,累計六一二件、近一點一億代墊費,仍有三二四件、近六千萬元未獲清償。

姚淑文說,當社會局把長者送到安全處後,會開親屬會議、清償會議,若家屬都不理,就強制執行。

台灣自立支援照顧專業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林金立說,主管機關會先協商追討安置費,若協商不成就送強制執行。被安置對象可能有多位家人,牽涉到誰繳、分配問題,所有應負擔的義務人須一起面對。

「老人保護的緊急安置是最後手段」林金立說,社會局可找家屬協商、警告、加強防治輔導或找其他照顧服務介入,分擔照顧者壓力,讓長輩繼續住在自家;若持續發生類似情形,應聲請保護令,遠離施暴者。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k8NQ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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