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為有關立委擬提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採取所得稅申報的一定比率之排富機制給予補助。
2. 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之規定為: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
3.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估算,初步所需需要的經費共359億,到了2049年,更上看691億,政策的財源如何籌措,必須一併列入考量。
4.社會安全的基本觀念,必須清楚,請練習:我國社會安全體系是由社會保險、社會津貼、與社會救助所組合而成。請說明這三種制度的特性與功能區別為何?並申論三者之間應如何分工?1. (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7章「社會保險之政策與立法」)
台灣老年人口迅速增長,明年將步入超高齡社會,各縣市之間的長者健保費補助仍存有不公平的貧富落差。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提出「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在排富的前提之下,65歲以上長者的健保費統一由中央補助。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初審張嘉郡提出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張嘉郡表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基隆市對65歲以上長者提供健保費補助,但其他縣市地區的就無法享受同樣的待遇。
張嘉郡指出,這樣的差異,導致老年人福利保障的不公平,也有違憲法第7條的平等原則,不能因為縣市政府的財政問題,讓長者承擔不平等待遇。
為了解決此問題,張嘉郡提案由中央政府統一補助全國65歲以上長者的健保費,但設有排富條款,排除補助綜合所得稅率超過20%以上的長者。
張嘉郡認為,此修法通過後,能夠確保所有長者都能夠平等地享受此福利,還能夠減少因地方財政能力差異所帶來的不公平現象。
張嘉郡指出,衛福部備有「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但針對長者的健保補助費用,但透過修法解決是最公平且最有保障的方式。
張嘉郡強調,修法通過有助於建立更公平、合理和可持續的老人福利制度,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以保障所有長者的基本權益,實現我們對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承諾。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ezQNV7
藍白聯手提案補助長者健保費 稅率20%以上才排富 衛福部估359億 恐加重年輕人負擔
法院30日針對《老人福利法》修正案進行審查,藍白提案補助長者健保費,衛福部試算,若依提案補助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下的長者,需359億,恐令健保基金收入短少,且不符世代公平。衛環委員會決議,待衛福部精算後,擇期再議。民團認為,台灣社會高齡化加上少子化,年輕族群首當其衝,負擔也將加重。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台灣年輕人月收中位數為3萬7500元,而綜合所得稅率達20%者,年收介於126~252萬間,換算每月至少10幾萬,月收3萬多者負擔高收入長者的保費,並不公平;且長者人數以每年20萬的速度成長,以立委提案的排富門檻而言,需要的經費共359億,到了2049年,更上看691億。健保署也推估,此舉將導致健保基金短收。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認為,各縣市對長者保費的補助不一,僅六都、基隆有,基於憲法平權概念,不應有不同標準。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也指出,長者疾病多,退休後沒辦法做生產,以年紀劃分補助有道理。
民進黨立委楊曜表示,健保費的補助,應以經濟強弱來區分。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建議,待衛福部精算,了解政府要補多少、健保短收多少及要不要調高保費,擇期再議,獲衛環委員會召委王育敏同意。
對於補助長者健保費,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支持各縣市齊一標準,但傾向提高門檻,月收高於5、6萬者,應負擔得起不到1000元保費,建議補助70歲以上、年所得在60萬或72萬元以下者即可,且不能動用健保基金,以免排擠其他需求。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則認為,即便使用公務預算,課徵基礎仍來自受薪階級。健保制度設計之初,全台7成人口都在工作,但超高齡社會將至,又遇上少子化,年輕人減少,基礎應該重新設計。
林雅惠說,若社會保險等制度未改變,2040年各項社會安全制度將占整體薪資的4成,年輕族群首當其衝,政府應思考長者真正的就醫、社會障礙是什麼,包括就業困難、多重慢性病、居住型態改變等,都應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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