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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缺專業協助親權爭奪苦了孩子 85%無法院介入 衛福部推家事商談 民團批不到位 應公私協力 (111.9.5新聞報導)
2022/09/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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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報導討論有關離婚對子女的影響,請考生詳讀。
2.必須準備有關「離婚」的相關內容,包括:
(1)離婚的理由、兒童與父母離婚的相關影響、發生離婚事件的壓力源、離婚的階段過程、離婚對兒童造成的壓力、兒童如何度過父母離婚、離婚後的調適。請詳讀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第4章「兒童期」章節,此部分在測驗題考點非常細微,且為常見出題考點,考生務必詳讀,老師已於書中有榜首提點及上榜關鍵提示。
(2)單親家庭:單親家庭與兒童成長、單親家庭練面臨的問題。請詳讀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第4章「兒童期」章節。
(3)家庭系統理論、家庭壓力理論。請詳讀老師著《社會工作》第10章「家庭及婦女社會工作」章節。
3.歷屆試題演練:
(1) 父母共親職是近年對離婚父母的訴求,希望不要因為夫妻關係的解組而影響發展中的兒少權益。試以金錢、父母管教品質及社區支援與連結等三個因素說明如何改善離婚對兒少的負面影響?(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搶分題庫》第4章「兒童期」)
(2)近年來,臺灣的離婚率趨勢居高不下,導致不少單親家庭的形成,特別是帶著至少一位18歲以下親屬或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常是社會工作者關注的服務個案。其實,形成單親家庭的歷程對於家庭內的各個成員或多或少都有衝擊,請詳述形成單親家庭這個歷程對於家庭及其成員(成人和兒童)可能面臨的適應困境為何?如果你是一位社會工作者,面對某特定的單親家庭(請依自己的工作經驗選擇一特定個案為例),請依據家庭系統的觀點詳述你對這個家庭所面臨的適應困境進行評估。(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搶分題庫》第4章「兒童期」)
(3)隨著社會變遷,離婚的現象和比例愈來愈多。離婚後雖有可能成為單親家庭,但選擇再婚的情況也日愈增加,而成為混合家庭(Blended family)或繼親家庭(Step family)。然混合家庭或繼親家庭對家人,尤其是兒童青少年的影響甚大,請問其影響有那些?又社會工作者對於這些混合家庭或繼親家庭是否有任何妥善的對應策略或原則,請說明。(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搶分題庫》第4章「兒童期」)
(4)女性為家長的單親家庭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但是因為這類家庭成長與發展經常需要更多的社會關懷與協助,請問政府在規劃這一類的服務時,福利服務內容宜包含那些?台灣目前的推動情形又如何?(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服務 搶分題庫》第7章「婦女與家庭福利服務」)
(5)根據實證資料顯示,父母的離異事件對於青少年子女的情緒發展衝擊較大,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自己正處於發展狂飆的階段,對於外在事件的情緒反應比較敏感,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被迫在父母離異的過程中「選邊站」,面臨對父或母忠誠度的挑戰。你的單位期待你規劃一個單親家庭青少年「處遇性團體」(治療性),針對他們的「情緒發展」及「忠誠衝突」的議題進行處遇治療。請提出這個處遇性團體的計畫,內容應該包括團體對外召募的名稱、團體目的、如何召募成員、6次團體活動、團體成效評估等。(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工作 搶分題庫》第5章「社會團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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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不少名人夫妻離婚爭奪孩子親權、探視權的新聞屢躍媒體版面。台灣離婚率已是亞洲之冠,但逾八成五離異夫妻是兩願協議離婚,因無法院介入、缺乏專業協助,引發不少探視孩子、教養、維繫親子關係等問題,衛福部社家署雖推動社區家事商談服務計畫,但資源、宣導、橫向連結都未到位,承辦的民團只能自食其力;相關法令也不完備。

根據內政部統計,二○二一年台灣離婚四萬七八八八對,粗離婚率千分之二點零四。每年超過五萬八千餘名兒少,因父母離婚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協議離婚也可能是高衝突關係

社家署二○○四年補助民團承辦「婚姻及家庭衝突案件之未成年子女及家長商談服務」,服務對象多是法院爭訟的夫妻,但台灣高達八成五為自行協議離婚,這些家庭可能也處於高衝突關係,需要專業協調子女照顧議題。

社家署為此前年起推動「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服務方案」,結合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中心轉介、戶政機關擔任引導資源的窗口,主動發掘有家事商談需求的離異夫妻,社區個案已從原本約一成四,提升到逾三成。

然而,兒福聯盟親子維繫組主任李惠娟說,現行仍多由民團辦宣導講座,主動與地方政府、戶所談合作,尋找社區中需要幫助的個案,但社區家事商談應公私協力,把宣導、人力培訓、資源需求納入整體規畫,並透過法令制度化,而不是放給民間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自行開拓案源、自己做宣導。

港、星離婚需定子女照顧計畫

她舉例,香港、新加坡皆規定父母離婚時需先擬定子女照顧計畫,過去民團曾建議,離婚協議書範本應將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列入填寫項目,這不涉及修法,內政部戶政司卻不願配合;兒盟先前也倡議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離婚商談服務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入法,至今也沒下文。

現代婦女基金會司法社工部主任黃心怡則說,香港比台灣小,就設置五個「離異父母共享親職支援中心」,且推廣社區家事商談不能只有社福單位,戶政單位也該動起來,更重要的是觀念推廣。

社家署回應:先鎖定脆弱家庭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回應,社區家事商談這兩年才剛大力推動,考量團體服務量能不足,重點先擺在培訓專業人員,並優先鎖定脆弱家庭個案;社家署有找戶政司、地方政府開會,並製作範本表單提供參考,但各縣市狀況不同,坦言確實未全國統一。

張美美說,截至今年六月底,有四三二戶家庭經社福中心轉介給民團進行社區家事商談,相較二○二○年轉介家庭僅四十六戶,已增八點三九倍。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aGMg29

夾心餅乾 怕遭爸爸拋棄 被迫謊稱媽媽施暴

當父母離異時,孩子容易成為夾心餅乾,不管做出什麼選擇,都可能陷入忠誠兩難的處境;而家長間的爭奪、攻防,更是直接將孩子推上火線,承擔家長間的衝突擠壓。這些孩子從小就承受的撕裂之苦,都為日後成長埋下不穩定的種子。

現代婦女基金會司法社工部主任黃心怡分享,曾服務一名叫做小安的個案,她從小目睹爸媽吵架、打架,媽媽在她小學時就搬離家,小安因不想離開熟悉的環境,選擇留下跟爸爸住,但爸媽都想爭奪小安的監護權,小安的爸爸甚至開始指控媽媽會對孩子施暴,小安則必須出庭作證。

雖然爸爸並未明確要求小安說謊,但傳達出的語氣讓小安感覺到自己必須這麼做,否則爸爸就會遺棄他,於是小安謊稱媽媽施暴,讓爸爸暫時拿到監護權,接著因出於愧疚,小安一直不願意跟媽媽會面,後來才私下跟媽媽道歉。

長期處於親情撕裂之苦,讓小安身心受創。黃心怡說,小安在國二那年被診斷出憂鬱症,後來小安年紀大些,曾要求爸爸同意離婚,而爸爸意識到小安病況,最後為了孩子,終於願意離婚。

黃心怡說,小安一開始用謊言支持爸爸,是為了想保護自己不被拋棄,後來向爸爸建議離婚,是為了保護媽媽。

類似小安這樣成為父母夾心餅乾的孩子,其實屢見不鮮,也凸顯商談的重要性。黃心怡說,曾有父母在社區家事商談過程中,從一開始互不諒解到最後能看見彼此的苦衷與付出,決定和平分開,談妥孩子由爸爸照顧,媽媽則穩定探視。當雙方最後一次商談結束後,還相約孩子一起吃飯,讓黃心怡相當感動。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gMn3KN

專家:離異仍應當好親職同盟

我國八成五離異夫妻是自行協議離婚,因無法院介入、缺乏專業協助,導致出現不少探視孩子、教養等爭論。民團推動「共親職」、「合作父母」,強調離異家庭不是單親家庭,父母分開仍應「親職同盟」。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秋芬說,為了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離異家長更應學習如何在衝突關係中當一名好家長。

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在二○二○年成立全國首座華人共親職中心,提供離異諮詢、親職協調、子女會面促進等服務。

林秋芬說,「離婚只是婚姻結束,不是親子關係的結束」,無論是哪一方家長,都應支持孩子跟另一方維繫親子關係,共同肩負養育責任、分擔親職。但她坦言,這很挑戰,因為離婚的人通常有很多自己的失落,會忘記自己還是一名爸爸或媽媽,甚至更可能因為有恨,無意間將孩子當成報復對方的工具。

林秋芬強調,離異家庭不是單親家庭,共親職是一個光譜,有家長合作無間,但也有家長彼此像陌生人,只在親子時光做一個好家長;當每個人成為爸爸媽媽時,都需要學習如何當家長,對離異家長來說,更需要學習在衝突關係中,如何繼續當一個好家長。

她建議,婚變後,家長要先照顧好自己,為孩子保有一個還不錯的爸爸或媽媽。

現代婦女基金會司法社工部主任黃心怡說,許多民眾認為離婚是家務事,不願尋求外人協助,也有不少離婚當事人認為,離婚後分得乾乾淨淨,最好此生不再相見,但這些思維仍隱含著孩子是父母財產的陳舊觀念,沒有意識強行拆散親情會傷害到孩子。

她指出,合作父母的關鍵還是在家長,觀念鬆動很重要,除了願意合作,進到商談、協調時,也必須適時退讓、調整,大人們也要讓孩子明白思念爸爸媽媽的心情很理所當然,鼓勵孩子表達想法,協助孩子適應變動,這樣才能創造家長、孩子的「三贏」。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RX9gxx

全站分類:不分類 不分類
自訂分類: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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