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報稅高峰期結束,財政部國稅局依慣例都會提醒納稅義務人,對稅額有疑慮依規定申請復查,經稅捐稽徵機關復查決定稅額,若仍不服,即可申請訴願並應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二分之一稅金。若未繳納半數者,即使依限申請訴願,稅捐稽徵機關仍會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2017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有936萬件,相當於每10個人就有4個會遇上強制執行的問題!行政救濟制度對人民設下重重門檻,釋字第 224 號大法官解釋「復查」要繳1/2稅金是違憲,財政部就改成「訴願」要繳1/2稅金,財政部明知是違憲,為何還繼續傷害人民?
台灣有著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行政救濟制如何開公司度,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繳交美金60元;在台灣提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包括被查封資產、限制出境、拘提管收。這些都是違反憲法保障財產權、人身自由權以及生存權,況且稅單是否合法尚未經過法院判斷,仍屬待確定事實,應台北會計師推薦以無稅推定,在台灣竟先強制執行?!
行政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6%,即使勝訴也因法官不做終局判決,發回原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加加減減又重開稅單,讓錯誤稅單無限循環,變成「萬年稅單」強行課稅!綜藝天王吳宗憲曾受媒體訪問,因收到天外飛來的補稅單3100萬,雖然打了行政訴訟最後還是輸了!其間曾有2次要出國作節目,卻在海關被攔下來限制出境並說你沒有繳稅不能出去,吳宗憲說:我就是要去出去賺錢回來繳稅啊!最後還得先跟名節目製作人預支主持費來繳稅,他呼籲政府和稅務機關說:「我是藝人,但我不是壞人!」這也是大咖藝人的無奈,每年被列為查稅對象,收到無理的稅單也只能配合繳稅,2017年林若亞釋憲成功,吳宗憲更高呼「林若亞現在是我們藝能界的英雄!」
會計師推薦的畢業出路教育界:畢業後可至商職或大專院校任教。會計師事務所:擔任會計師事務所查帳部門之查核人員,或經會計師專業考試及格執業。公家機關:經由高、普、特考及格,可進入公家機關任職政府機關相關職務,如會計、審計、主計、財務、稅務、金融等工作。民營企業:擔任民營企業〈機台中商標推薦構〉財務或會計部門之會計、財管、內部稽核、系統分析等職務。其他:可累積本身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素養,跨行從事金融證券之財務分析、證券投資、理財等工作。像會計師事務所平均薪資水準,查帳員年薪45萬,領組70萬,副理80萬,經理100萬,協理120萬,執業會計師200萬以上。
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創業本來就不容易,前陣子我在PTT上面看到一個分享文,講述整個創業開公司的過程,從一個完全都不懂得出社會新鮮人,一直到成立4~5人的工作室,可以自行接單、訂製、出貨的一間小公司,前往這條路可以說是非常困難,因為每個人想做的跟擅長的大多都不一樣,有時候創業只是一個發想,有了一個點子之後決定要去做,但在執行的過程可能會遇到許多困難,克服這些需要靠自己拼命的努力,不斷去執行長士,然後失敗再努力,重複這些過程去學習,最後才會得到經驗成就自己。所以創業其實不一定要真的會那個領域的東西才能開始,反而是跨出那一步,這份勇敢才是真正需要的。現今社會的我們,對於未來可能有太多夢想,但不敢去做,開公司經營小餐廳,不知不覺中都被我們埋沒在內心深處,高雄會計師推薦現代的經濟壓力下做夢相當不切實際,但創業卻是大家的夢想,是一個有野心的目標,我們渴望卻又害怕,我想講的是,面對這份野心跟渴望,我們要正視他,當你覺得開公司跟創業有其可行性時,不訪給自己一個機會去嘗試,或許就不一樣了,畢竟在成功之前,我們都不會知道選擇是對還錯!
不知道行號營登適合的申請對象嗎?行號適用比較簡易的商業登記法,不是公司法,適合小規模事業的經營者,由於商業登記的名稱僅限登記所在地縣市可以使用,所以比較適合定點經營的零售業者,例如網路開店的營利事業,那行號登記(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應備文件有負責人身份証影本、戶籍謄本、建築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所有權人身份証影本、租賃合約書、房屋稅單、提供五個想要設立行號的名稱,另外你必須要先知道行號非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從事其它法律行為,得連續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行號的負責人需對行號負擔的經營責任為無上限,如果你的月營收二十萬以下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行號每年的營利所得直接併入負責人之個人綜合所得裡合併課徵綜所稅,如果你預期是可能符合這樣的營運規模就可以申請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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