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款。
2012-10-12 [19:46:15]
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任董事長顏德新君,於101年5月初經台北地檢署起訴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工具機龍頭大廠掏空案╱永進機械三高層 背信罪起訴
2009-05-08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國內生產工具機龍頭大廠「永進機械」董事長陳志中、陳志成兄弟及協理陳伯佳等人涉嫌將公司二千四百萬股的股票先低價轉賣至自己掌控的海外公司後,近半股票先變賣得款七億五千萬元,其餘股票則移轉至虛設的境外公司,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背信罪將三人起訴。
本報記者昨天致電「永進機械」,董事長辦公室秘書指出,董事長出差,會請其回電,不過,至截稿為止,陳志中未回電,因此無法得知他對此事的看法。
起訴書指出,陳氏兄弟所掌控的IPI公司是永進公司大股東,共持有二千四百萬股的股票,約佔永進總發行股份的四十五%,陳氏兄弟在二○○七年間將此批股票以每股十九.五元價格轉讓給Best Score公司。
但因為陳志中同時是IPI及Best Score公司的董事長,也因此,指派陳伯佳代表Best Score公司簽約,在二○○七年十月中旬取得此批股份。
不過,檢方查出,永進二○○六年發放股利一.九元,二○○七年更高達六.六五元,經營績效極佳,此交易價格偏低,明顯不合常理。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陳志中等人再將此批股票中的一千零六十六萬股以每股七十五元的高價轉售給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再賣給華陽投資公司、德陽生技公司共五十六萬二千股。
開發工銀則在同年十二月廿一日匯款七億五千餘萬元至Best Score指定帳戶,款項之後又轉往永進公司所投資成立的Omniway Corpa ration境外公司帳戶,至於其餘一千三百三十三萬股則是以每股一美元的低價,移轉至陳氏兄弟及陳伯佳所掌控的GLORYZONE、GLOBLE CONNECTION、GREATER WORTH、HONET WELL TRADING等四家紙上境外公司。
承辦檢察官邱舜韶認為,陳氏兄弟以此獲取鉅額金錢,並確已損害IPI公司及永進公司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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