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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給媽媽3500元孝親費!么兒慘失去2棟透天厝家產
2023/06/08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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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楊姓老翁要3個兒子在他死後,每人每個月給母親3500元撫養費,老翁3年前過世,老大和老二有按照約定給母親撫養費,而小兒子獲新益美得2棟房子的家產,卻沒依照約定給撫養費,新益美讓母親相當不滿,提告要小兒子返還房屋,日前高雄高分院駁回小兒子上訴,判2棟房新益美屋應移轉登記給母親。

合議庭認為,當初約定的是每個月月底給付生活費,不能過好幾個月一次給付,因此認為小兒子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楊母可以撤銷贈與,最後駁回小兒子上訴,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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