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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門號送現金 業主遭緩起訴
2009/08/0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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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威廷/員林報導】「你缺錢嗎?辦門號送手機、手機換現金」經營通訊行的彰化縣歐姓男子以此為廣告,吸引缺錢民眾申辦手機門號換現金,他與員工從中賺取佣金,直到申辦者未繳月租費才被電信發現報警。檢方依詐欺罪處份歐嫌等9人緩起訴。

歐姓男子是員林鎮一家通訊行負責人,2年前雇用洪姓男子為業務經理,負責與通信廠商協調和仲介行動電話門號,聘用黃姓與鄒姓女子為業務員,招攬民眾申辦門號,每個綁約2年。

歐男等人在報紙刊登「你缺錢嗎?辦門號送手機、手機換現金,金額1萬2000元至5萬元」廣告,吸引需錢孔急民眾申辦門號。王姓男子等9人看廣告後前往申辦門號,並由黃、鄒兩人代繳首月月租費,並代管SIM卡,以便通過電信公司審核。

電信業者以為門號正常使用,依不同門號月租費專案,撥給4000元到6000元的佣金及手機補助款,歐男領到佣金和補助款後,再給黃女等人抽佣3000元至5000元,洪男再從中抽佣200元,而每個門號歐男仍可賺取1000元差價。

因王姓男子等人未如期繳月租費,電信業者才報警處理。檢方認為歐男等人坦承犯行,無再犯之虞,處分緩起訴,歐男等人為期1年,須向國庫支付新台幣6至10萬元不等,至於申辦門號的王姓男子等人為期2年,須向指定單位提供80小時勞動服務。

在員林經營通訊行的羅志全表示,歐男的手法其實遊走灰色地帶,過去都是「偶發」或「單一」個案,但他搞太大,才被電信業者抓包。他指出,通訊行利潤不高,靠著新申辦門號與電信業者共存,搞得太高調,只是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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