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昇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工程,卻滯納工程押標金110萬元,北水處將百昇水電的唐姓負責人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追繳欠款,台北分署聲請管收唐被駁回,續提抗告,唐不願冒被管收風險,日前繳清全部滯納金。

百昇公司是於2008年參與工程採購案,但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執行署2014間向他追繳押標金110萬元,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先執行唐姓負責人的部分財產後,還有99萬5410元未清償。

台北分署多次要求唐報告財產狀況及履行義務,唐置之不理,今年1月,執行官向台北地院聲請拘提唐獲裁准,再聲請管收他,卻被駁回;台北分署隨即抗告,唐終於決定繳納所欠金額,日前清繳百昇公司的欠款110萬元。

台北分署表示,百昇公司唐姓負責人案自2014年間移送至全額清償,歷時4年多。完成追徵的關鍵在於執行同仁持續不懈的毅力。除了祭出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並且在第1審程序遭駁回後仍續行抗告,對唐姓負責人產生壓力,更主動積極且耐心地與其多次溝通,告知其正確的法律觀念,才讓唐願意主動清償。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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