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因文化大學宿舍爭議案受外界質疑,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布六點聲明,要求台北市政府與教育部勿再互踢皮球,盡速對外說明,勿選舉台中OA辦公家具到了就政策反覆。
六點聲明如下:(一)又昱公司設立就是為了合法報稅,又昱公司前身為友友投資有限公司,為方便管理及報稅,在會計師的建議下於八十三年創立友友投資有限公司,資本額為二千五百萬元,民國九十年更名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又昱公司自八十三年迄今,都合法設立在板橋,公司設立時代表人為任美鈴,一○二年變更為侯昱帆,迄今資本額未有更動。
(二)又昱公司遭質疑為空殼公司,因又昱公司屬於微型公司,將稅籍(公司地址)合法設立於記帳士處,是民間常有的經營態樣,公司設立主要是為了當時開發興建的標的物(現為大群館)出租時,能合法開立發票並報稅,迄今絕無逃漏稅情事。
(三)大群館未統租給文化大學前,OA屏風台中係由任美鈴女士獨立負責管理,公司內沒有聘僱專職員工,相關建物修繕清潔等工作則以委外方式處理,與每位房客皆簽訂租賃契約,其中,預收房租押金部分,亦先行將押金利息計入收入一併開立發票。
(四)土地取得部分,這塊土地(華崗段二小段○六一六地號)是任美鈴女士在婚前(七十年)就繼承自娘家,任美鈴繼承五分之二,母親繼承五分之二,姊姊的五分之一土地,並在七十三年完成繼承後的分割登記。整塊地五百零七坪,約九成五是娘家家族原共同持有,在規劃興建時,為了基地的完整,包括換地十八點四三坪,以及購買周邊私人及國有畸零土地約二十七坪。
OA辦公家具系統的核心是工作流管理,所以其實施也必然是以工作流實施為核心,重點解決工作流的問題,説明企業規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可以說,工作流是OA辦公家具系統最重要的實施工具。如右圖所示,為OA辦公家具台中典型的OA辦公系統七大流程類型。熟的OA辦公家具系統具有清晰的多層結構、資料庫層、功能層、介面層是分離的,所以在實施的時候可以最大限度的適應企業現有的IT環境,並對每個層次分別做出靈活的調整,而絲毫不會影響OA辦公系統整體的應用。在專案啟動和專案實施過程中,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持通暢的溝通,傾聽客戶需求,達成更多共識,提高協作效率。和客戶達成更多的共識,只會有利於雙方的合作,有利於項目的成功實施。協同OA辦公軟體在企業中的應用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因為其不僅涉及軟體產品、而且需規範企業各部門的業務流程;不僅涉及軟體應用而且需協調組織;與財務軟體或其它小型應用軟體有本質的區別。企業要想用好OA辦公軟體必須進行系統實施。其在企業中的應用效果不僅取決於軟體產品的品質,更重要的是對實施過程的控制。因為企業管理軟體能否成功應用受諸多環節和諸多因素的影響,事先不進行充分的準備和周密的計畫是不可能成功的。
(五)建物興建資金部分為合資,資金來源主要為有陳某清償任美鈴娘家債務約三千五百萬。任美鈴雖擁有土地持分,但無興建資金,合資興建資金則向娘家借錢,以租金收入償還。該建物在民國八十五年由「友友投資有限公司」取得建照,八十六年取得使照,共興建地下一層至地上五層,共九十九戶,工程價款為新台幣三千六百萬元,絕非外界訛傳的一點七億元。建物完成後的租金收入依權利比例分配給各地主(股東)。
(六)大群館公共安全上,八十六年至今,各級政府的各項法規認定皆無違法違規情事,由於大群館前以集合住宅規定管理,依規定十一樓以下的集合住宅並不需要進行定期公安申報,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台北市政府官員及台北市議員到大群館現勘,認定全棟建築物使用是學生宿舍,屬住宿類第一組(H1類組),應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在現場行政指導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即以未辦理公安申報對OA屏風收購台中使用人(文化大學)開罰六萬,並要求限期改善。大群館已依市政府要求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標準,自一○一年定期進行安檢並做申報迄今,無違規或應改善情事。
辦公自動化(Office Automation,簡稱OA)是將現代化辦公和電腦網路功能結合起來的一種新型的辦公方式。OA辦公家具自動化沒有統一的定義,凡是在傳統的辦公室中採用各種新技術、新機器、新設備從事辦公業務,都屬於辦公自動化的領域。在行政機關中,大都把辦公自動化叫做電子政務,企事業單位就大都叫OA,即辦公自動化。通過實現辦公自動化,或者說實現數位化辦公,可以優化現有的管理組織結構,調整管理體制,在提高效率的基礎上,增加協同辦公能力,強化決策的一致性,最後實現提高決策效能的目的。定制化OA辦公家具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按照客戶需求開發,另外一種模式也是現在絕大多數企業採取的模式在成型產品基礎上做二次開發。相對於前一種定制化模式,後一種實施上線更快速,後續產品反覆運算也方便。否則純粹開發的產品再升級功能還要再原來基礎上開發,而且互聯網時代員工離職也比較普遍,再原來基礎上開發需要對原始程式碼先解析也是很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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