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紙公文,讓人恍如回到戒嚴時期,可笑的是,這廂官員還在打圓場說「民國88年《出版法》就廢止了,早就沒有政府審核這回事」、「文化部尊重出版及發行自由」,但公文上卻明指「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違法」,顯然公權力早就介入審查,文化部再多說幾次「尊重」,也只是欲蓋彌模具鑄造彰。
文化部昨晚新聞稿標題更是愈描愈黑:「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但「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行之多年」,無疑自打嘴巴。一邊喊言論自由,一邊喊「審查」行之多年,令人錯亂。
不可否認,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有其歷史脈絡;在國安問題上,也有其不可模糊的空間。然而,向來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傲的台灣壓鑄,縱有千百個理由,也不該汙辱民眾的智慧,甚至由官方帶頭來抵制彼岸的出版品。
其實這件事最令出版及藝文界感到沮喪的,不是幾本「優良讀物」被指「違法」不鏽鋼閥,也不是認真覺得警總時代捲土重來了,而是當彼岸大國崛起,台灣原先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卻「掉漆」了。
壓鑄鋁行業的四種底子工藝分別是退火、正火、淬火和回火,這四種工藝被稱為壓鑄中的“四把火”,其在壓鑄過程中,淬火與回火的關係非常密切,兩者缺一不可。退火是給工件加溫,當加熱到恰當溫度時,根據所選用的材料的不同,對壓鑄件進行緩慢冷卻,已達到金屬內部組織靠近平衡情況。正火是將工件加熱到合適的溫度後在空氣中冷卻,主要用於改善材料的切削功用,也可用於對一些需要不高的零部件作為結束壓鑄。淬火是將共建加熱保溫後,在水、或者由以及其他無機鹽溶液等淬冷介質中快速冷卻,經過此道工序,生產出來的鋼件將會變硬,同時也使鋼件變脆。為了使鋼件脆性降低,可將淬火後的鋼件放置於650攝氏度以下高於常溫的某一溫度進行長時間的保溫,然後進行冷卻,這被稱為回火。
當台灣什麼都被對岸比下去的同時,唯獨面對大陸存在「審批」一事,似可輕蔑一笑,這下卻讓人抓到把柄,原來台脫蠟鑄造灣也是有「審批」的,原來台灣人並未享受真正的言論自由。
但這樣的小把柄,其實只緣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對出版品所規定,這正是足以讓台灣的民主自由「掉漆」的惡法,因為它並非用來防堵敵對勢力的潛入,而是對台灣民眾思想的偵防。這樣不合時宜的法,修掉一點都不可惜。
綠營近年高喊轉型正義,那麼請記住當年執政者是如何以思想檢查為反對者羅織罪名,製造多少冤獄及冤魂。面對如此荒謬的事件,當局應認真思考,台灣要走思想檢查的回頭路嗎?在兩岸僵局未解前,遞橄欖枝尚且來不及,難道還要製造更多敵意?在台灣人普遍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同時,文化部更不應自亂陣腳,喪失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與自信。
金屬鑄造方式是要把熔煉到符合要求的液態金屬充填到事先製好的鑄型中,經冷卻、凝固而得到所要求的形狀、尺寸和性能的鑄件毛坯的製造方法。按造型方法、造型材料和澆鑄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砂型鑄造,俗稱“翻砂”,是把經過特殊製備的型砂,裝在與工件相似的模型周圍搗實,取出模型,在砂中留下空腔(即鑄型)。待澆鑄到型腔中的金屬熔液冷凝後,把型砂打掉,便得到金屬鑄件。永久型鑄造,鑄型用石墨、水泥或金屬製成,可用幾百次至幾千次。鑄型也可用粘土和砂製成,可用數十次,稱半永久型。澆鑄進鑄型的金屬液冷凝後,打開鑄型、取出鑄件,以備下次再用。壓力鑄造,簡稱壓鑄,是在一定壓力下把熔融金屬壓入鑄型並保壓結晶凝固,從而得到組織緻密、性能良好、尺寸精度很高、表面光潔的鑄件。這是金屬永久型鑄造的一種發展。離心鑄造,將熔融金屬澆注到旋轉著的鑄型中,金屬液在離心力作用下結晶凝固,可得到組織緻密、性能優異的鑄件。熔模鑄造,一種古老的鑄造方法,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模型用蠟基材料製作。造型結束後,蠟模在一定溫度烘烤下流出,形成空腔以備澆鑄,故也稱“失蠟鑄造”。該法可用以鑄造精密、複雜的小零件。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