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了解台胞證照片規定
2020/08/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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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證照片規定:
- 6個月內拍的彩色白底兩吋大頭照一張
- 相片不能有陰影及修改痕跡(如去背)
- 頭頂到下顎之高度要在3.2-3.6公分之間,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約70%
- 眉毛及耳朵必須要露出,可以微笑不能露牙齒
- 相片以高解析度印在光面相紙上,不能使用霧面相紙
- 不能有顆粒、污損、墨跡或摺痕
- 眼睛要直視前方,兩眼必須張開且眼珠清晰可見,不能戴瞳孔放大或變色片隱形眼鏡
- 建議不要戴眼鏡,戴眼鏡9成以上不符規定會被退件(如粗框、有陰影、反光、遮到眉毛或眼睛等)
- 衣服顏色與底色要有色差,不可穿著白色、淺色、無袖、高領或領口太寬上衣
- 不可以配戴耳環、項鍊、頭飾及圍巾等飾品
- 臉部不可以有大片亮斑或陰影
- 不能畫濃妝或眼妝
- 相片看起來太年輕,與實際年齡不符(美肌或修片太多)
- 頭頂上方的留白不能過少
- 請注意,如果附上的相片,審件單位認為與護照、身分證或舊證的相片有差異時,將會被要求簽確認相片聲明書,工作天也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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