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經營農業好朋友,讓我們共同請求農委會針對水土保持法修正
2009/05/0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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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立法委員及山坡地經營農業好朋友:
讓我們共同請求行政院農委會針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修正,對於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完工,若有未依計畫實施或施作,屬農業使用者(如造林、農牧業等農業行為),應令期改正或變更,因承辦人員認定自由心證,中耕除草者視為施作處,乃造成農民受冤罰,其罰款高達6萬或10萬難以能接受,對不懂行政程序人民而言是一種欺凌、搶錢行為,亦希望有被簡易水土保持未依計畫施作或因前項位於水源保護區,受水土保持法或飲用水管理條例罰款之冤罰農民或民眾勇敢站出來,讓我們共同連署向農委會請願修法,並請求退還冤罰罰款,以保障山坡地農民及人民權利。
請留言或e-mail:0936331038@fetnet.net
共同打擊搶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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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peter@guest2010/03/13 21:56Re: 山坡地經營農業好朋友,讓我們共同請求農委會針對水土保持法修正
您好:
目前我爸爸媽媽就是有這樣的困擾
我老家的私有農地(山坡地)因多年已無使用(約1甲)
但種滿檳榔
約3個月前,我爸爸決定栽種一些樹葡萄(嘉寶果)
故進行簡易整地,也請小怪手來翻地且將舊路再整好
且也種完樹葡萄了
最近收到水土局通知(衛星空拍),告知可能違反水土保持並要來看
我們才知道整理要申請
我也才上網查詢才知道
當時知道時我們都很生氣
現3/16水土局的人要來看
要請教您我們該注意什麼?
或者可以爭取的方向?
否則,想說自已花錢整地就算了,還要被罰,真的很不甘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