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狀Y
2011/08/20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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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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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99年度簡字第10號 |
承辦股別 |
忠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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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
新臺幣壹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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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 |
姓名或名稱 |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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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
相對人
代表人 |
OOO
苗栗縣政府
劉政鴻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送達處所:苗栗市府前路1號 郵遞區號:360001電話:037-322-150 性別: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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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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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飲用水管理條例事件,已經 貴院以99年度簡字第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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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判決確定,訴訟費用應由相對人(被告:苗栗縣政府)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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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聲請人所支出的訴訟費用,合計新臺幣貳仟元,現在要與確定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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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一併請求強制執行。為此依行政訴訟法第104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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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條的規定,提出費用計算書(附繕本)及釋明費用額的單據1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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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 貴院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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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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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公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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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物名稱 及件數 |
一、 費用計算書乙件(附繕本)。 二、 單據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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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七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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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用計算書:
項目 |
金額(新臺幣) |
單據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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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費 |
2,000 |
- |
99年2月1日99年審電字第00000000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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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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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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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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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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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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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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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000 |
- |
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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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 1樓. 玩泥巴的女孩@guest2011/10/06 17:50Re: 行政訴訟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狀
給專業的您又能伸張正義 臺灣的阿信 加油!
[版主回覆10/06/2011 22:08:51]3Q!晚安!週四愉快順心!感謝您的支持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