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軍隊槍決而亡未能瞑目的人

由國軍操作架設在消防車上的機槍。當時服務於聯合國的Dr. M. Ottsen在台南新市親眼看到該事件的發生

1947年2月28日,憤怒的台北市民聚集於專賣局前焚毀菸酒

聚集在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門口的群眾。時間為1947年2月28日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佈向美國、英國、中華民國、蘇聯等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並移交包含日本本土在內的所有日本統治區域的管理權。總理日本接管事務的盟軍太平洋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指示日本將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台灣、澎湖等地區交由同盟國成員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暫時接管。雖然在日本的統治下(1895年至1945年),台灣的近代化有出色的表現,但仍未脫離殖民地的角色,政治上的壓迫與經濟上的搾取造成台灣人民不滿,此種不滿情緒後來轉化為對中國的熱烈期待。1945年10月17日,國民政府軍七十軍連同政府官員由美國軍艦載運護送至台灣基隆登陸,並進入台北市,滿懷期望的三十萬民眾砌成人牆夾道歡呼熱烈迎接。1945年10月25日,陳儀代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來台接受日本投降。同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
戰後的中國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武力爭奪活動日熾而依然動盪不安,雖然美國於1946年1月開始派遣馬歇爾上將介入調解,但終歸失敗收場,並自同年6月起展開全面性的國共內戰。與此同時,中國大陸的經濟情勢江河日下,當時通行的法幣一再貶值,民生物資飛漲,加上國民政府貪污腐敗問題嚴重,使得中國大陸越來越多的人民不信任代表資本家利益的中國國民黨,轉向支持宣揚工農利益的中國共產黨,也因此國軍在一連串戰略錯誤、作戰失敗下逐漸陷入被動、士氣低落,相較之下中國共產黨勢力則越來越強大。
台灣產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受重創,戰後台灣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則不到33%。此外學校、商店、工廠、醫院、鐵路、發電廠等建設也受到戰火嚴重破壞,加上日本政府停止台灣人儲蓄金歸還申請,債券成廢紙,造成金融與物價秩序混亂。
國民政府在接管台灣之後大量印製鈔票應付財政支出,並將台灣人賴以維生的米、布、鹽、糖等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並強行徵糧,造成台灣的糧食短缺、物價飛漲,以及惡性通貨膨脹(後來的幣制改革中,以1元新台幣兌換四萬元舊台幣),短短一年多台北市零售米價漲了四百倍,台灣開始出現饑荒,路有餓莩。《人民導報》於1947年2月12日的第三版報載「高雄饑民僵斃路上令人慘不忍賭」,恆春一帶的貧民吃檳榔葉果腹,各地發生搶米潮,四處盜賊橫行。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一年,刑事案件較前一年增加了二十八倍。由於物資的短缺與人禍,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二年(1946年),台灣的生產指數竟然不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一年(1944年)的一半,台灣的生產陷入停頓,台灣人民的生活較日治時代更加困苦。而且國民政府一方面接收原屬日本人的財產,將戰後日本人留下的兩百三十七家公私企業以及六百多個單位,通通納入由行政長官公署各處局設置的二十七家公司來經營;另一方面又延續日本殖民政策中的專賣制度,壟斷如菸、酒、糖、樟腦等的買賣,憑藉公權力排擠民營公司與民爭利。行政長官公署並積極實施全面的統制經濟措施,管制各類物資,不僅扼殺民間工商企業界的商機,又壟斷台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造成大量民眾失業。雖然時值國共內戰的非常時期,政府聲稱嚴格的管制政策為避免奸商操縱圖利,但是政府官員本身卻經由台灣省貿易局(與台灣省專賣局並列台灣兩大統制經濟機關),以官商勾結,或亦官亦商的行徑,私自從中獲取暴利,統制所得絕大部分納入官員的私囊,使台灣的經濟命脈遭受到近乎全面性的壟斷與掠奪,導致民不聊生。許多公共建築、學校的設備,以及工廠的生產機具被軍人洗劫一空,拆卸後以低價賣往上海謀利,造成工廠無法生產而關門,以及工人失業。原本期待結束殖民控制的台灣人,不滿國民政府延續日本的殖民治理方式壓榨台灣人民的生機,並且變本加厲。
日本人投降撤出台灣後,台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但是國民政府在台灣政治方面,重要職位幾乎皆由外省人控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九個重要處會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台灣本省人(即宋斐如,歿於二二八事件);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名台灣本省人,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仔」,並不受台灣人歡迎。此外,「同工而不同酬」的待遇,以及台灣人不易謀得公家機構職務的差別待遇,更是引發台灣人不滿。相較之下,在日本統治後期,台灣議會有半數官派、半數民選。反倒在台灣日治時期,台灣人擁有更大的自治權力。
管轄台灣的國民政府官員也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例如舞弊營私、中飽私囊、把持機關任用自己人、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而常為報章媒體所報導。駐守台灣的國民政府軍隊更是軍紀敗壞,例如乘車不付錢、吃飯不付錢、低價強買、仗勢賒借,乃至偷竊、搶劫、詐欺、開槍傷人、姦污婦女、與民眾之間的大小衝突不斷。此等缺點與日治時期日本官員的紀律嚴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強烈對比,也使得台灣人民越來越輕蔑與敵視來自中國大陸的人士。
當時台灣剛經歷50年的日本統治,四處皆可見日文,舉目皆是日本風格,甫歷經中日戰爭來台的大陸人對於台灣文化感到適應不良。從1942年1月以降,日本政府實施志願兵役,雖然台灣人有權利選擇不參戰,部分地區卻因日本殖民教育灌輸下出現少數人加入日軍侵華作戰的現象,許多外省人因此遷怒於台灣本地的親日人士,其中一些人在戰後被誣為漢奸,並有受到緝捕的情況發生。
陳儀領導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當時握有控制權的外省人並不信任台灣人。台灣人民遭構陷為日本化、皇民化,乃至於奴化,這些歧視與誤解斷非台灣人民所能接受。詩人王白淵於1946年1月25日在《政經報》發表的社論〈告外省人諸公〉文章中對此指出:「……許多外省人,開口就說臺胞受過日人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臺胞雖受五十年之奴化政策,但是臺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只以為不能操漂亮的國語,不能寫十分流利的國文,就是奴化。那麼,其見解未免太過於淺薄,過於欺人……」、「……好像把臺省看做一種殖民地,對臺胞抱著一種優越感,使臺胞和外省人,在不知不覺之中,漸漸發生隔膜。這些人未免太小氣,人缺少大人的風度……」。《民報》於1947年2月19日的一篇〈可怕的心理破壞〉社論中寫著:「……自祖國來臨的大先生們,時常說我們奴化,當初我們很憤慨,不知道指什麼為奴化,現在我們已經瞭解了,奉公守法,即是奴化,置禮義廉恥於度外,才能夠在這個「祖國化」的社會裏生存……」。再者,當時大多數的台灣人不懂中國的國語,乃至於國語發音不標準,加上前述台灣人被奴化的誤解與歧視,造成當時的台灣人無論在政治權力、經濟、社會,以及工作職位等各方面均受到其刻意的不公平對待,此種差別待遇不僅造成台灣人民處處吃虧、加深雙方的隔閡,也使得台灣人民十分不滿。

戰後初期台灣銀行所發行的「台幣一百萬元」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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