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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
2013/01/1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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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軍事及國防事務之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行政院之下,負責統轄國軍各部隊。除了國防部本部之外,下轄參謀本部、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後備指揮部、政治作戰局、軍備局、主計局、軍醫局等軍事機關﹝構﹞、各級軍事法院及國防大學等各級軍事學校。

歷史:

國防部的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時,南京臨時政府的陸軍部海軍部。該名稱最早來源於北洋政府之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1925年,經由中國國民黨師法蘇聯共產黨的「以黨建校,以校領軍」模式,並參考蘇聯軍事制度創設國民革命軍。早期,國民革命軍的將領和軍官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創設的黃埔軍校培養訓練,軍隊亦效忠中國國民黨,為北伐、抗戰、國共內戰的國民政府軍事主力,亦為國軍的前身。1928年10月,國民政府北伐統一中國後,軍事委員會停止運作,所轄事務分別移交由行政院管轄的軍政部、海軍部、參謀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辦理。稱「國民政府軍」。1932年1月,為統一軍政系統,國民政府恢復軍事委員會,蔣中正為委員長兼參謀本部參謀總長,直到抗戰結束。1946年6月1日,國民政府裁撤軍事委員會及軍政部,另於行政院下設「國防部」。當時由國防最高委員會以行政命令《國防部組織綱要》成立,國防部承國民政府主席之命,綜理軍令事宜,並承行政院院長之命,綜理軍政事宜。首任國防部部長為桂系將領白崇禧。(更多情況下簡稱為「革命軍」)行憲後分別於1947年、1954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國防部組織法》,但均以「未能適應戡亂機宜」為由退回。1970年,立法院通過《國防部組織法》,完成法制化。

2002年,《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新條文等「國防二法」施行後,正式確立以國防部為中心的國防一元化體制:全國國防組織分為國防部、參謀本部、軍事機關(即陸軍、海軍、空軍、憲兵、聯勤、後備)等三大系統,參謀本部和各軍事機關直接向國防部部長負責,國防部本部並增設副部長(軍備及軍令、軍政事務各1名)以輔助部長。

2006年初,國防部將各軍種「總司令部」改為「司令部」,「總司令」更名為「司令」。2008年11月1日,實施精進案,聯合後勤司令與後備司令的軍銜從上將調整為中將;2012年12月28日,後備與憲兵司令部降編為指揮部,裁編聯勤司令部;2013年參謀總長的軍銜從一級上將調整為二級上將。

國軍士官兵採取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軍官則主要採志願制,僅招收少部分義務役男子,國家辦有預官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役男,通過考試錄取為預備軍官者,在受訓結束後,授予少尉軍官階級。

國軍為政府所屬的武裝力量,今為台澎金馬地區主要防衛力量。其由陸軍海軍空軍等三大軍種組成,由國防部管轄,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察為輔助戰力。目前常備部隊大約21萬人;後備軍人大約300多萬人。近年來實施國軍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大幅裁軍;並將由海軍陸戰隊戍守之東沙島、南沙太平島交與海岸巡防署管理。此外,海岸巡防署雖不屬國軍單位,但少部分的國軍軍人會被分發、借調到該署服務。

組織:

部長(政務職,文官)

  • 副部長(軍政,政務職,文官)
  • 副部長(軍備及軍令,二級上將)
    • 常務次長(2名,中將銜)
  • 參謀總長(現為一級上將,自2015年起為二級上將)
    • 副參謀總長(1名執行官,二級上將;另2名中將)

內部和業務單位

國防部長主持新編一級幕僚主管聯合布達典禮(101年12月28日)

  • 戰略規劃司:戰略研析處、國防政策處、建軍規劃處、軍制編裝處
  • 法律事務司:檢察事務處、審判事務處、法規研審處、訴願權保處
  • 資源規劃司:司長室、資源計畫處
  • 整合評估司:主任室、效益評估處、國防淨評估處、模式模擬處
  • 總督察長室
  • 全民防衛動員室
  • 國防採購室
  • 政務辦公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將與國軍現有督察體系,形成複式監督廉政機制,不僅促進國防事務推動更為公開、透明,也提昇國人對國防廉潔之信心
  • 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
  •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
  • 法規會
  • 訴願審議會
  • 國防智庫籌備處

直屬軍事機關

  • 政治作戰局:下設軍事新聞通訊社、青年日報社、漢聲廣播電台、復興廣播電台、國軍英雄館(各地區共10處)
  • 軍備局
  • 主計局
  • 軍醫局:下設國軍醫院(共8所)、三軍總醫院(其地位較特殊,為國防大學醫學院直屬教學醫院)

軍令指揮機關

*參謀本部:下設人事參謀次長室、情報參謀次長室、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後勤參謀次長室、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訓練參謀次長室

*指揮部

  • 後備指揮部(原 後備司令部)
  • 憲兵指揮部(原 憲兵司令部)
  • 陸軍司令部:下設陸軍後勤指揮部(原聯勤司令部)
  • 海軍司令部
  • 空軍司令部
  • 防空飛彈指揮部

國防部直屬學校

國防醫學院由軍醫局管理,軍科訓練學校由各軍司令部管理。

  • 國防大學
  •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

行政法人

  • 中山科學研究院(尚未實施)

駐外機構

  • 駐美國軍事代表團

國防部本部位於台北市博愛特區之內,為日治時代之台灣軍司令部原址;除此之外,國防部在博愛特區另有貴陽大樓、博愛大樓等辦公廳舍。

國防部於1949年遷往台灣前,設址於南京市黃埔路2號。

由於國防部長期散駐於台北市內各地辦公,工作協調不便,亦不利戰時指揮管制,且部分辦公處所老舊、空間狹小,國防部自1997年起實施「博愛專案」,於台北市大直的三軍大學舊址新建三棟辦公大樓、以及空軍司令部新址。全區於2004年動工,原定2011年完工啟用,空軍司令部新址「忠勇營區」於2012年10月5日先行啟用,但國防部大樓因原承包機電工程的榮電公司發生財務問題,後改由城安新科技公司接手,完工日期未知。博愛專案完成後,將與鄰近的海軍司令部、圓山指揮所、衡山指揮所等單位,結合成一個完整的國防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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