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案-93年
2013/01/2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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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組織:
- 於2004 年1月1日進行第一階段,將組織簡併縮編,以達到官士兵為1:2:2的目標,提高編現比;另一方面裁減將官名額90餘人、上校600餘人、中校900餘人
- 精簡各後勤單位,業務外包交由民間
- 降編各軍總部,改為司令部
- 全面轉型:
- 建立常、後分立原則
- 逐年縮短義務役期,規劃以志願役官士兵為主,少量義務役幹部為輔等,使國軍逐漸邁向全募兵制,最後取消替代役
,此案之後的裁軍計畫為精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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