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海岸巡防司令部-民國89年已改制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2013/02/01 18:17
瀏覽957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反走私、反偷渡、反滲透」

官士兵臂章:中央圖樣取自中國上古時代,曾幫助軒轅黃帝擊敗蚩尤的一頭黃金雙翼神龍,稱為應龍。據中國古籍《廣雅》記載:『有鱗曰蛟龍,有翼曰應龍,有角曰虯龍,無角曰璃龍

1992年-2000年期間,專責維護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海岸線國防與治安的部隊。關於2000年-至今,專責維護台灣本島、離島地區,以及外島地區海岸線國防與治安的部隊,現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海岸巡防司令部,簡稱海巡部,全銜台灣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前身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現已併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為海岸巡防總局的前身。由於,台灣擁有綿延1140公里的海岸線,極易遭受敵人與不法份子從事走私、偷渡、滲透,以及其他陰謀破壞的活動,故需透過專責的軍事機構從事『反走私、反偷渡、反滲透、反突擊』的任務,部內官兵則戲謔加上第五任務「反督導」。簡而言之,海巡部即為專責執行海岸巡防任務的特殊軍種。

海巡部編組基本上繼承警總,以「忠愛」為軍風,制度面也是以警總為骨幹。另一些有意思的歷史痕跡,如位於海巡部時期位於壽山的臺南師管部(原南警部),使用的餐具均有「警總」刻字,又行政的預算經費中,撥與情報、作戰部門的經費有「山海防費」項目等。部分單位的裝備,尚留有海軍陸戰隊或是憲兵的字樣。雖然如此,在草創初期,由憲兵移編海巡官兵的人員,基於情感因素多半仍自詡為憲兵,同樣的情感因素也出現在海軍陸戰隊、警總移編的官兵,三者之間格格不入,但不久之後開始有「被憲兵拋棄」、「被海陸拋棄」想法在基層流傳,「一日憲兵、終生憲兵」、「忠貞」成為他們(特別是移編初期的志願役官兵)心中莫名的價值衝突。直到移編為海巡署前夕,海巡士官兵無論志願義務,對於憲兵始終有難以名狀的仇視,在各自任務領域之內,以任務之名互起衝突的狀況時有聽聞。

1965年,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台灣軍管區司令部接替中華民國陸軍執行海岸巡防任務,統籌指揮台灣海岸線的警戒與檢查。
  • 1992年7月,國防部配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之後,正式裁轍掉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同年8月1日,重新整編憲兵、陸軍,以及海軍陸戰隊的調整,合併成立海巡部與地區海巡部,接替海岸巡防的任務。
  • 1992年11月1日,國防部核定「台灣軍管區司令部」刪去台灣二字,更名為軍管區司令部,全銜「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此單位為參謀本部直屬單位,不隸於陸海空軍,又由於警總早期作為協調的龍頭地位、以及海巡成軍歷程,與憲兵關係甚深,首任海巡司令王若愚即為憲兵司令出身,因此海巡部的軍風、執勤、訓練以及作戰有很濃厚的憲兵味道。
  • 1997年海巡部頒布作戰訓令第一號。這也是海巡部成軍以來首次頒布正式作戰命令,內容為配合警察單位 0414 專案,也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白曉燕命案,緝捕在逃的三名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責成各地海巡部隊開火權限及交戰規則,若三名嫌犯偷渡出境,則該地區海巡部隊主官管以「作戰失敗」連坐三級、移送軍法審判。為此命令,各地海巡部隊開始調整勤務規劃,與警方的漁港分駐所積極配合展開漁船出入境安檢工作,並強化在海岸的電子監控、埋伏哨兵、機動巡邏頻率與火力。該年六月之後由於嫌犯逐一死亡、或被追捕,行跡已經被警方鎖定,因此作戰規劃強度逐漸下降,至陳進興落網後正式結束軍事部署。
  • 1999年因港口安檢任務需求再移編憲兵224、241營。
  • 2000年1日26日,立法院通過海岸巡防法,改革過往權責分散在國防部、內政部,以及財政部的海洋相關事權。從此,軍管區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正式分置為獨立機構。
  • 2000年2日,結合軍、警、調的系統,整合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的資源,統籌海岸巡防司令部、海軍陸戰隊、憲兵、陸軍、關稅總局、水上警察局、空中警察隊等等,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回首頁

全站分類:不分類 不分類
自訂分類:節慶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