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曆3月15日
2013/03/1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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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工業化生產的飛速發展及生產技術的革新運動,促使消費品日漸增多,消費結構日趨複雜。隨之而來的便是各種消費事故和難題,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嚴重的侵害。國際消費者協會在1960年應運而生。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正式確立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選定此日的根據在於,1962年的3月15日,時任美國總統的約翰·甘迺迪在美國國會發表《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消費者的四項權利。
設立此主題日,旨在宣傳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及其活動,推動全世界對維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重視,並促進各國在這方面的合作以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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