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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5 23:1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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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網路文章] Symphony這個字在古典音樂的發展歷史上,在不同的時期曾有著不同的意義。在文藝復興時期,「交響曲」這個名稱被用來當做器樂曲的代名詞,這時的交響曲並不具有特定的形式,僅僅是表示這首曲子不是聲樂曲而已。此一觀念延伸到巴洛克時期,巴哈曾將他所寫類似組曲形式的管弦樂曲,題名為「交響曲」;而在韓德爾著名的神劇「彌賽亞」中,有一首用器樂演奏的短曲,命名為「田園交響曲」。由此可知,即使到了巴洛克後期為止,交響曲也仍然未具有特定的樣式。不過也就在此同時,開始有作曲家試著將由快板、慢板、快板三個段落連續演奏的義大利歌劇序曲,改變成由快板、慢板、快板三個樂章分開演奏的音樂,並將這種音樂稱之為「交響曲」,這也就形成了早期的三樂章交響曲。 大協奏曲是巴洛古時期相當盛行的一種樂曲形式,它是一種由一個獨奏樂器小組與管弦樂聯合演奏的音樂。 大協奏曲中的獨奏小組通常包括兩把小提琴和數字低音(由大鍵琴及大提琴擔任),樂團部份則是由一個小型的弦樂團再加上幾支管樂器所構成。大協奏曲的演奏特色在於獨奏樂器小組和樂團組在交替演奏的過程中,呈現出一種力度上的對比。 談到協奏曲,在大多數人的概念中應該都是指「獨奏協奏曲」,所以若沒有特別強調,則協奏曲這個名稱,指的就是獨奏協奏。 所謂「獨奏協奏曲」,也就是由單獨一件獨奏樂器與管弦樂團一起合奏的音樂形式。有的愛樂者以為在整個協奏曲的發展歷史上是先有大協奏曲,然後等大協奏曲沒落後再由獨奏協奏曲登場,替代大協奏曲的位置,這樣的觀念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大協奏曲和獨奏協奏曲在巴洛克時期是同時存在的,只是獨奏協奏曲的發展比起大協奏曲要來得晚些,而且巴洛克之後大協奏曲逐漸沒落,而獨奏協奏曲卻反而興盛起來罷了。 在貝多芬之前的作曲家通常都沒有將裝飾奏寫在曲子裡面,這時候裝飾奏樂段便交由獨奏者即興地自由發揮。可是貝多芬認為如果聽任獨奏者自由發揮,那麼獨奏者可能為了炫耀技巧而奏出違背作曲家意圖的裝飾奏,所以貝多芬在寫作他的第五號鋼琴協琴曲時便將裝飾奏給完整寫出,而取消了由獨奏者即興表演的慣例。貝多芬開例之後,浪漫時期的作曲家相繼效法,由作曲家親自寫好裝飾奏的情形因此也變得更加明顯。 除了前述的大協奏曲以及獨奏協奏曲外,還有一種叫做「複協奏曲」的樂曲形式。複協奏曲(在古典時期也有作曲家稱之為交響協奏曲)指的是由兩件以上的獨奏樂器(通常是二∼四件)與管弦樂團合奏的協奏曲。莫札特為小提琴及中提琴所寫的交響協奏曲K•三六四、為長笛與豎琴所寫的C大調協奏曲K•二九九、貝多芬為鋼琴、小提琴和大提琴所寫的「三重協奏曲」,以及布拉姆斯為大提琴與小提琴所寫的「雙協奏曲」都可算是複協奏曲當中最具代表性的曲目了。 由「組曲」這個名稱我們可以推知,「組曲」是由多首曲子所共同組合而成的一種樂曲形式。雖然我們將組曲放在這一節來討論,但並不是所有的組曲都是用管弦樂團來演奏,也有不少作曲家曾為獨奏樂器譜寫過組曲,這一點是在這兒首先要加以說明的。 有關於組曲的起源,大概可以追溯到中世紀時期,早期的組曲多由幾種不同風格的舞曲所組成,較常被採用的舞曲有阿勒曼舞曲、庫朗舞曲、薩拉邦舞曲、基格舞曲、布雷舞曲、嘉禾舞曲及雷高東舞曲等。這種由舞曲所構成的組曲在巴洛克時期達到一個創作高峰,而在當時,登上峰頂最耀眼的人物就算是巴哈了,巴哈所寫的管弦樂組曲、無伴奏大提琴組曲、無伴奏小提琴組曲、魯特琴組曲以及為鍵盤樂器寫的英國組曲、法國組曲等,都是愛樂者所不能錯過的曲目。
(二)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單樂章形式的樂曲: 由李斯特所首創的單樂章管弦樂曲。名稱用了「交響」兩字是因為其樂曲規模以及演奏時所需的樂隊編制,都達到與「交響曲」相同的水平;稱其為「詩」,主要是因為它通常都以文學性題材做為創作依據,並且以傳達出純音樂以外的「詩意」為目標。
歌劇或神劇於正式開演前,習慣上都會由管弦樂團先演奏一首器樂曲,這首曲子一般就稱之為「序曲」。不過並不是每一齣歌劇都一定有序曲,例如普契尼的著名歌劇「杜蘭朵公主」就沒有序曲。另外也不是所有的作曲家都將歌劇開場前的音樂稱為序曲,例如華格納的歌劇「羅安格林」以及「崔斯坦與伊索德」第一幕前演奏的器樂曲,華格納將它命名為「前奏曲」而不稱之為「序曲」。 歌劇序曲的主要功能有兩點: (1)當觀眾們匆匆忙忙地趕到歌劇院準備欣賞歌劇演出時,先來奏上一首序曲,有助於緩和觀眾們慌亂的情緒。 (2)序曲的另一個功能是為即將上演的戲劇營造氣氛,此外它還能暗示劇中的情節,使觀眾於觀賞演出前有個簡單的概念。莫札特的「魔笛」序曲、韋伯的「魔彈射手」序曲以及華格納所寫的序曲都具有這樣的功能。當然也不是所有序曲都是暗示劇情的功能,例如羅西尼所寫的一些序曲,往往只是從歌劇中抽出幾段旋律混合而成,甚至是從過去所寫的舊作中,隨意挑一首出來就湊合著當做某一部歌劇的序曲,這種序曲實在就談不上與劇中情節有任何關聯了。 除了為歌劇、神劇演出而寫的序曲之外,在十九世紀以後另外也出現一種名為序曲,但郤和戲劇無關的管弦樂曲,這種序曲並不是為搭配戲劇而寫作,它是獨立地被當成音樂會的曲目來演出,所以也有人稱這種序曲是「音樂會序曲」,例如孟德爾頌的「芬加爾洞窟」序曲、布拉姆斯的「大學慶典」序曲、「悲劇」序曲、德弗乍克的「狂歡節」序曲以及柴可夫斯基的「一八一二年」序曲等,都是著名的音樂會序曲。 另外像是巴哈那四首著名的管弦樂組曲,每一首組曲的第一曲巴哈也都標名為「序曲」,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組曲中的第一曲也有可能被稱之為序曲,而這又是序曲的另一個用法了。 3.前奏曲(Prelude): 在某些情況下,前奏曲和序曲在功能上是相同的,例如華格納就將他部份歌劇開場前的器樂曲,稱為「前奏曲」而不叫作「序曲」,但不管名稱如何,它們的功能都是一樣的。另外,巴洛克時期的作曲家如韓德爾及庫普蘭等人,有時也將他們所寫組曲中的第一曲題名為「前奏曲」,在這種情形下,這個「前奏曲」和巴哈管弦樂組曲中的「序曲」,在意義上又是相連的。 關於間奏曲的意義,最通俗的解釋,是指在歌劇或戲劇每一幕或者幕中不同場景之間,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器樂短曲。例如馬士卡尼的歌劇「鄉間騎士」以及比才的歌劇「卡門」中的間奏曲,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另外像是一般愛樂者都很熟悉的名曲「泰綺絲瞑想曲」,其實也是馬斯奈歌劇「泰綺絲」中第一幕第一場與第二場之間的間奏曲。 其次在交響曲、室內樂或奏鳴曲等多樂章形式的樂曲中,有的作曲家也會將其中某個樂章取名為間奏曲,例如孟德爾頌第一號弦樂五重奏的第二樂章即標示為一首間奏曲。推測作曲家之所以將某個樂章標示為「間奏曲」,可能是這個樂章夾在前後兩個較長大的樂章中,相較之下這個樂章便顯得比較短小而有一點類似過門的意謂,所以才得到間奏曲這個名稱。這就是間奏曲的第二重意義。 布拉姆斯曾經為他所寫的一些鋼琴小曲命名為「間奏曲」,這又形成了間奏曲的第三種意義。為什麼布拉姆斯會用上間奏曲這個名稱呢?這和蕭邦為他的二十四首鋼琴小曲取名為「前奏曲」,情況其實是蠻接近的,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來解釋作曲家為何這麼做,也許只是他們一時的心血來潮。若一定要找個理由來說明布拉姆斯為什麼會採用間奏曲這個名稱,我想恐怕是因為布拉姆斯認為這些叫做「間奏曲」的鋼琴小品,是他在完成幾部大型作品之間所寫的較短小的作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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