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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鴻薇
格主公告
正同時看兩本書「我們最幸福」和「台灣是誰的」,都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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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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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6 12:50
一次漲足,一年台電總增加收入如何計算:



台電說明:若分二次調漲,515~10/1各漲50%,共4個半月,減少收入330億。

也就是4個半月漲50%時收入:330億,

4個半月全漲時收入:330億 X 2 = 660億,

全漲時1個月所增加收入: 660億 ÷ 4.5 = 146.6億,

台電1年總增加收入: 146.6 億 X 12 = 1759.2億。

茶花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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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6 00:08
何謂「同理心」?何謂「公平正義」?


馬總統認為油電雙漲是為社會公平正義而改革。王建煊院長認為,馬政府推油電雙漲,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只是油電要漲,水價也應該提高,而為他加油。

根據媒體報導,馬總統呼籲人民:「我們要有同理心」來面對漲價。不過,這些月收入數十萬元的高官們,你們住的房子、坐的車子、用的水電、吃的大餐全是全民買單,讓你們無法想像我們一般市井小民每日為生活奔波的辛勞。正好相反,缺乏「同理心」的是你們而非我們。

馬總統這種做法並非改革,而是變相向全民勒索。真正要改革應該先從杜絕黑洞做起,改善台電、中油虧損原因,再檢討是否該調漲及調漲多少。況且,台電、中油的虧損都是政府本身政策錯誤及管理不當導致。

再說,馬政府將電價以一次漲足,改分三次漲足,人民只有前半年可省幾百元而已,結果都一樣。根據先前馬政府說明:台電五月十五日要以一次漲足,而不願分段調漲。原因是五月十五日先漲一半,十月一日再漲一半,台電將減少三三○億元收入。我們就以此標準計算,台電每個月能增加一四六.六億收入,台電一年就能增加一七五九.二億收入。一年之後就能填補六年來半個資本額一七○○億的虧損,但是,台電卻沒有制定電價調漲停止日,一年之後已補足所有虧損,是否降為原價,否則每年仍然賺進一七五九.二億元,永無止境的剝削人民血汗錢,馬總統你認為合理嗎?這豈是你所謂的油電雙漲是為社會的公平正義?

aaz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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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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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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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3 12:41

這真是馬政府的德政,專為有錢人省錢的德政!

============

內政部研擬最新「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將目前仲介收取服務報酬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改採比例逐級累退計收方式。

內政部於民國89年公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以來,許多仲介已形成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至2%服務費的不成文行規。業者收取服務報酬時,往往未考量不同地區房價差異、不同時期房價漲跌幅的差別,導致在房價高漲地區,服務成本並未驟增的情況下,業者仍收取5%至6%的服務費,有民眾認為不合理。

內政部預告修正的規定如下: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在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2000萬元至6000萬元部分,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5%。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6000萬元,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4%。

租賃案件,向出租人或承租人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1個半月的租金


榕逸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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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08:51

~~偶來此格~
~祝福您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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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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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6 23:12
這豈不就肥了政府瘦了人民。


 


據報導,台電在2006年之前每年仍有不少盈餘,2007年才開始虧損,至2010年底虧損751.39億元,2011年總虧損達1100億元,到今年底前恐怕將超過半個資本額1700億。

我不清楚經濟部如何計算漲幅,不過據報報導,先前馬政府說:台電5月15日要以16.9%漲幅一次漲足,而不願分段調漲。馬政府說:若5月15日先漲一半,10月1日再漲一半,台電將減少330億元收入。我們就以此標準計算,漲一半,4.5個月收入減少330億元。若計算一次漲足,台電每個月就將增加146.6億收入,一年就增加1759.2億收入。

馬政府因民怨難止,因而突然變更為三階段調漲,6月10日漲40%,12月10日再漲40%,再視台電改善情況再漲20%。也就是12月10日前每月增加58.6億元收入,12月10日以後每月增加117.3億元。若最後20%不調漲,調漲後第1年增加收入1055.4億,第二年以後每年增收1407.6億元。如果再調漲20%,台電每年仍增加1759.2億收入。

其實一次漲足或分三段漲足,結果都一樣,人民只有省幾百元而已。而台電第一年即可填補6年虧損1700億,不過,值得懷疑的是填補6年虧損1700億後,電價是否調回原價,否則政府每年淨賺1700億。這豈不就肥了政府瘦了人民?

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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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22:56

馬政府是詐騙集團進化論?
選前凍漲,選後齊漲。
一次漲足!
民怨難止,
一次漲足,改二次漲足,﹝4.5個月後還不是全漲。?﹞
===================================
民怨難止,
再改!6/10漲40%,12/10再漲40%,等台電報告在漲20%,

請各位網友一起來!條件如下:
馬先生讀法律,不懂數學,
大家替他算一算,
台電每年應該可以賺多少錢?
﹝假設其他條件都不變﹞


茶花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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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17:53

12年的虧損1100億,一次漲足,還超額漲足,1年賺進18年的虧損額1759.2億,
以後,每年賺取1759.2億。


馬政府這不僅是詐騙集團,比強盜更可怕!


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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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17:24
馬政府是詐騙集團嗎?選前凍漲,選後齊漲。民怨難止,一次漲,改二次漲,4.5個月後還是全漲?再騙一次!
==========================


據報報導,民怨止不住,行政院已在思考,電價五月十五日一次漲足,改分兩階段調漲電價。也就是,民生用電平均漲幅百分之十六點九將調降;原本5月15日一次漲足考慮改為兩階段調漲,5月15日先漲一半,10月1日夏月電價結束再漲一半;漲幅超過六成的離峰用電,漲幅可望縮小。不過,經濟部曾經估算兩階段調漲電價,台電將減少三百卅億元收入。

我們不清楚經濟部如何計算漲幅,不過,依台電上述方式計算電費漲幅,5月15日先漲一半漲幅為8.45%,10月1日夏月電價結束再漲一半漲幅為16.9%,台電表示將減少三百卅億元收入。依此計算每月平均電費1000元用戶而言,在10月前用戶每個月需多支付84.5元,10月後每個需多支付169元。

依經濟部估算分兩階段調漲電價,台電將減少330億元收入。就以此計算,10月前台電每個月賺進73.3億,10月以後每個月賺進146.6億,以後每1年台電均賺進1759.2億。

據報導台電公司連續5年虧損,到99年度止,累積虧損共達751.39億元,到今年為止總虧本金額達總資本額3300億元的三分之一為1100億元。

李桐豪表示,十二年來經濟部要求台電配合離島建設低價供電,還要求台電吸收「苗栗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利發電計畫」建設經費,總計台電為扛政府欠款造成530億餘元虧損。又台電提高備用容量率,高價購買圖利9家民營電廠,1年虧損達600億。如果這二項能夠改善,電價根本不必調漲。

今台電不願探討虧損原因改善經營,又擬以16.9%漲幅計算調漲電價,1年後將轉虧為盈淨賺650億。以後每1年台電淨賺進1759.2億。馬政府不僅違法賴帳魚肉台電,還超額漲價魚肉全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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