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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21 18:45:25 | |||
【永洲公司案】 ● 台灣中小企銀告周錫瑋 ● 地方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勝訴(北地91重訴2號民事判決) ● 高等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勝訴(台高91重上235號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以92台民兩字第1825號函,核准和解結案 ●歷審判決失效 【瑋士公司案】 ● 台灣中小企銀告周錫瑋及林珊珊 ●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敗訴(北地90重訴2261號民事判決) ● 高等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敗訴,並為終局判決(台高91重上408號民事判決),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敗訴的主要依據就是認定楊晏典偽造文書,周錫瑋及林珊珊未曾同意擔任保證人。(有法務部調察局91.5.13調貳字號09100237410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91.7.5刑鑑字號第172448號之鑑定報告佐證)。 李坤源 ● 為永洲案訴訟代理人 ● 信用狀融資貸款契據變更,保證責任之相對保人為曾俊升 ● 李坤源聲請出庭為對保事宜作證者,乃為曾俊升 ● 李坤源在媒體之任何說詞,從未在永洲訴訟案提出 楊晏典 ● 楊晏典利用永洲公司及瑋士公司偽造周錫瑋及林珊珊簽 名及印文向台灣中小企銀仁愛分行詐貸;周錫瑋以委託律 師提起刑事告訴。 ● 楊晏典已逃亡,遭通緝中(台北地檢署92.5.27之北檢茂 營緝字第1979號通緝函為證)。 ● 楊晏典同時也以同樣的手法偽造楊晏典妻舅賀士麃印章,簽名向台灣中小企銀仁愛分行詐貸,已被高等法院判刑ㄧ年六個月;有90年11月9日判決(90年度上訴字號1870 號) 【周錫瑋、林珊珊掛名董事】 ● 只要熟悉公司法的都瞭解,有限公司的董事只負責出資,唯一能代表公司融資貸款的只有董事長。 【為何沒擔保品就可以貸款】 ● 只要熟悉貿易實務地都瞭解,憑信用狀就可以融資貸款 【爲何台灣中小企銀肯和解】 ● 民進黨推動第一次金改,台灣中小企銀配合民進黨的第一次金改政策將三十億、五萬筆債權賣給(AMC)債權管理公司,變成該公司與周錫瑋之債權債務關係,並非周錫瑋特權施壓台灣中小銀,並在Colony Capital Asia Pacific Pte .Ltd 之要求下,周錫瑋與該公司二百萬元和解,並塗消周錫瑋的債權,其他三位連帶保證人的債權依然存在,該公司依然可以繼續追償。 結論: 周錫瑋於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針對羅文嘉暨李坤源之不實指控,提出刑法第310條(公然毀謗罪)、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及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2條之『意圖使人不當選』之罪行依法提起告訴。 請多轉寄 幫幫周錫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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