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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1 01:5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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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爆發屏東國中女生打架脫衣與桃園縣私立工商學生自拍性愛影片事件,事後還將影片上傳網路,流傳世界;這在現實的台灣社會裡,聽來似乎駭人聽聞、匪夷所思,但在坊間所販賣流傳的日本R片中,充斥著暴力、性侵、奴隸等「引誘犯罪」的情節,早已從中顯示徵兆、略見一二,不必大驚小怪。 日本因為民族性的不同,所拍色情片裡常有大量描述暴力、虐待情節,例如「鬼畜輪姦」系列,即以「強暴、輪姦、虐待高中女生」為主題,連拍近80餘集;「奴隸島」系列,則以「綁架後長期監禁、性虐待女性」為主題,連拍10餘集,其中主題包括「女檢察官的囚禁」;這些影片,以取得新聞局字號的理由,貼上中文說明,在商場公開販售。試想,不要說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即使是成年人看到相關的字幕與影像,心中是否會產生模仿的衝動? 警方取締色情光碟的法令依據,為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如何認定「猥褻」,常常失之於主觀。依據以往主管機關新聞局與警政署的標準,凡是「裸露性器官」的A片,不論影片的內容、情節為何,必須取締;但性器官有用馬賽克遮掩的R片,卻合乎標準,可以公開販售。此種過於簡化的取締標準,造成一些歐美的無碼性愛教學A片要取締,但是日本的有碼輪姦、囚禁、亂倫、跟蹤等馬賽克R片,卻能公開販售,這是不是太荒謬了一些;試想想,到底是那一種劇情對我們的社會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這種情形大法官在第617號解釋中已經提出指正,其中要點有二:「第一、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應受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第二、刑法第235條所稱猥褻資訊,應指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或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資訊或物品。」大法官認為,將「性」視為生活、享受的歐美情色A片,應受憲法的保障,並准予營利販售;而描述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的情色片,無論A片、R片,均應視為違法猥褻物品,予以取締查扣。此良善的解釋文自95年公佈至今,但新聞局與警政署恍如聞所未聞,從未針對「猥褻資訊」公佈新的管理與取締作為,多數的基層警員仍然以「裸露性器官」為取締色情片的唯一標準,四處查扣隱藏於地下室、閣樓、倉庫的無碼A片,反而放任嚴重扭曲大眾心靈的暴力虐待情色影片;由此觀之,近來校園情色霸凌事件,看來新聞局、警政署算是幫凶。 或許日前爆發的國、高中生脫衣、性愛上網事件,並不一定就是日本R片的影響,但在這些相當「引誘犯罪」的劇情包括迷姦、綁架、脅迫、輪暴等主題下,很可能下次我們學生被放上網路的內容就是更令人心碎的畫面。警方與司法界是否真的要等「女高中生鬼畜輪姦」或「女檢察官的囚禁」的片名成真,才會從速檢討取締色情光碟的實際作為? 圖一、圖二、圖三:坊間販賣流傳的R片,想想看這些中文字幕對學生的心靈將會造成什麼影響?打上所謂的「十八禁」,真的有可能嗎?越禁越想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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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