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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4 21:5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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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兩岸關係回春之時,一個於北京奧運標示「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的問題卻絆住了雙方的進一步交流,至為可惜!為了突破這個盲點,且讓我們共同來研究這個問題,以便找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首先,我們把時間拉回到西元1979年10月25日,這一天,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委會於日本的名古屋市通過了一個決議:大陸地區的奧林匹克委員會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而台灣地區的奧林匹克委員會稱為「中國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後來台灣方面於1981年追認該「1979年名古屋決議」為有效,但台灣方面認為應該是「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而不是「中國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呢?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委會是以英文進行決議的,其決議中台灣地區的奧林匹克委員會稱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當中的「Chinese Taipei」,大陸方面是譯稱「中國台北」,而台灣方面是譯稱「中華台北」。 其後,於1989年,兩岸之間的奧委會(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與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在香港簽署協議:「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舉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手冊﹐寄發之信函﹐制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可見得,大陸於1979年之後,就是稱呼我們為「中國台北」的,後來為了希望我們能到大陸去進行體育交流活動,增進雙方的情感,所以於1989年退讓一步,允許我們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前往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但其新聞媒體仍是稱我們為「中國台北」,也就是說他們不因為我們使用「中華台北」的名稱而斷絕雙方的體育交流,同時間,他們也一直沿用著「中國台北」的稱呼來看待我們,這樣的習慣於2008年的北京奧運中繼續維持著並非是故意來找碴,而是基於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於1979年的「名古屋決議」。 準此,台灣方面前往參加北京奧運時,可沿用1989年的「香港協議」,依舊自稱是「中華台北」,同時也尊重對方稱呼我方為「中國台北」的自由與習慣。若是繼續為此而爭執不休,必然傷了和氣,更甚者,惡化為拒絕參加奧運的敵對態度,那就猶如「因噎廢食」、「因小失大」,是十分不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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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