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人權
作者:朱敬一, 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3-07-21
商品條碼:9789571339429, ISBN:9571339423
分類標籤:中文書 » 人文 » 法律 » 法律/政治/軍事 » 政治
基本人權
朱敬一, 李念祖
時報文化出版
2003
基本人權的定義, 包括
人之所以為人之所繫
憲法第七條所列, 平等, 居住, 遷徙, 教育, 參政, 集會, 結社, 言論….等自由
兩者結合起來, 以平等自由主義的哲學思想, 結合功利和市場自由主義, 建構成圓滿的人權概念
我感興趣的, 還是醫療方面. 所以對於健保是否和人權相關課題, 能夠進一步了解
n 強制納入健保, 是否違反人權
n 醫療, 在健保時代, 是否為基本人權
n 醫師和病人之間, 權利義務是否對等
人格自由
自由權利是作為一個完整的人應有的權利, 除了憲法第七條所列, 平等, 居住, 遷徙, 教育, 參政, 集會, 結社, 言論….等自由外, 還有一種自由, 是免於恐懼和羞辱的自由, 這叫做人格自由, 也就是德國基本法所謂: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 所有國家權力必須尊重和保護之. 在個人的私領域, 要有完全自由, 如何思考如何穿衣, 睡不睡覺, 不受約束
言論自由
言論有兩種表達方式, 一種純然是內心感覺紓發, 一種是對人事之說服和評論, 但兩種都可能造成文字獄, 得罪權貴引來殺機, 民主政治就是要保障這種自由, 不可事先約束, 但是發表後可能涉及毀謗挨告, 所以責任自負.
正當程序, 正當法律程序
狹義: 羅爾斯所述, 司法審判程序的設計, 在於以正當手段以發現實情, 確認違法狀態之發生和何種情況發生
廣義: 法官獨立而公正, 審判公開公平, 證據合理, 一罪不兩罰, 一事不再理, 法院組織正當, 權利救濟迅速, 罪刑法定原則.
這本書真好, 連我這法律外行人都看得懂, 實在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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