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廖姓老婦今年5月摔倒送醫,在老婦堅持下,李姓急診醫師未強制要求留院觀察,致老婦出院數小時後再因顱內出血送醫,且因血壓過低無法開刀而不治,檢方認為李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但因家屬替他求情,檢方給予李姓醫師緩起訴。
46歲李姓醫師是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室主任,今年5月20日傍晚4時許,79歲廖姓老婦因走路摔倒,被送到該醫院急救,由值班的李姓醫師檢查。
檢方認為,雖廖姓老婦意識清楚、頭部及身上無明顯外傷,但因有顯著病容,步態不穩,醫師應懷疑有腦硬膜下繼續出血可能,並將老婦留院觀察,以便情況惡化時立即緊急手術,但李姓醫師未將這些情形告知家屬,並在老婦堅持下,讓老婦出院。
不料,當晚8時許,老婦頭部暈眩右耳出血,再度送往該醫院急診,轉送加護病房,並準備緊急進行開手手術,因老婦血壓過低,顱內出血,腦挫傷及腦水腫嚴重,無法緊急開刀,次日凌晨1時許不治。
老婦子女控告李姓醫師業務過失致死罪,但雙方後來和解,老婦的子女並當庭撤回告訴,並表示希望給李姓醫師緩起訴機會,檢方考量李自白犯罪且有悔意,給予緩起訴,條件是支付家屬1萬元慰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