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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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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19:10

特別費除罪條例:到底在搞什麼鬼!《鬼、造鬼、鬼鬼、遍域冤鬼》


大老鷹姐姐~蔣孝嚴:立法改善泰緬軍後裔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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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18:25

強打者天堂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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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16:29

高爾夫

  高尚的活動,應有優美的姿勢,打高爾夫,太美了,優美的風景,清新的空氣,好友相聚,瘦長的身影,健身還可以交友,做生意,嚮往嗎?來做朋友吧!!讓您擁有人間一切的美好。愛怎麼打就怎麼打,我在華人高爾夫,讓你成為高爾夫界的新寵!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強打者天堂,Nice birdy


安安~^_^~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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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3 17:51
 
 
 
這裡可能是泰國唯一有中華民國國旗的地方
給國民黨的一封公開信

最近,台灣政府官員比較的是誰的「身分」較多。誰有雙重國籍、綠卡、櫻花卡、某某國居留權;而這些五花八門的各式身份證件更被拉高為對國家的認同和忠誠度層次的激戰議題。想到60年來一直對「國家」堅持認同忠誠的泰緬孤軍難民,一被子對中華民國政府效忠.換來的是自己及其後代永無止盡的悲情人生。如果當年選擇投降,就不會戰死沙場、埋骨異域;如果當年選擇苟存,就不會成為地球黑戶、遺棄人球;如果當年選擇變節,他們的後代更不會在“祖國”的懷抱裡割腕自殺、跳樓輕生…。

「中華心,國家情」,是異域孩子的夢,更是異域孩子的痛!

 效忠一輩子的中華民國給一張身份證,有那麼難嗎?



大老鷹姐姐~蔣孝嚴:立法改善泰緬軍後裔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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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18:28

七月二日中午,內政部廖部長邀我們到內政部會議室進行溝通,一個小時的討論後,對解決方案及解決時程,都未做出任何承諾;對本會所提出五項訴求,亦無正面回覆。簡代署長甚至回應:本案涉及修法,修法過程能否通過立法院同意都有問題。完全置泰緬無國籍人在台生存權益及生命安全與不顧。

    本會正式宣佈明天七三行動,將於下午三點於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進行。下午四點向行政院提出請願,五點半於自由廣場開始靜坐抗議,並由劉小華率先絕食禁口行動。

 

七月三日3PM 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七月三日4PM 行政院提出請願

七月三日5:30PM 自由廣場靜坐抗議


本會並保證,行動在未得到解決方案前,不會輕易中止!

我們的五點訴求:

一、要求政府務實面對泰緬地區有無國籍華裔難民的事實,讓該批人得誠實提供真實身份證明文件,接受政府嚴密審核之後,以合法方式返國。

二、儘速解決目前在台已逾期居留之泰緬無國籍華裔難民合法生存問題。

三、辦法被核定前,有不被拘捕、拘留之保障。
 
四、核給工作證明,淮許延續僑保之福利政策。

五、為維護本案被協助人生活權益,期於三個月內核定「泰緬地區無國籍華人回國求學、定居作業辦法」。

 

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


新聞連絡人:李美萍0939-859-248/02-29454868


劉小華0910-858-585


安安~^_^~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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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16:39

給一張身份證,有那麼難嗎?給國民黨的一封公開信:這是一群被忽略的中華民國國軍.期盼國民黨政府立法幫助改善我軍在泰緬國軍後裔.請還給這群中華兒女原本屬於他們的中華民國國籍!

泰緬孤軍後裔迫切需要      聲聲呼喚--「還我國籍」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抗議政府不准我們全家團圓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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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30 21:58
>>有關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滯留大陸無法來台問題<<

根據現行大陸政策的有關規定,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除非是在台灣配偶沒有婚生子女的情形下辦理收養關係,而且要在12歲以下,才有這個可能來台定居,有位大陸配偶就激動的哭泣:希望我大陸的孩子永遠別長大,不能超過12歲,同時希望我的八年抗戰,取得身分證,早日結束,還要再等五年後,才可能讓骨肉團聚,8+5=12嗎?這無解呀!!!

可是大多數的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因資訊不明來不及辦理收養關係或台灣配偶已有婚生子女等各種原因,而導致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滯留大陸無法來台,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尤其是大陸配偶來台多年全力照顧台灣之子,而把大陸之子委託給大陸的父母代為照顧,而12歲以上的前段婚姻之子女則永遠沒有這個機會和我們團圓了,孩子長再大,他們永遠還是我們的親骨肉,骨肉分離已經是無可奈何的事實了,我們不知道之前要定12歲的標準和目的是為了什麼,但這確實是一個不合理的規定,12歲以上的孩子來台讓骨肉團圓就不行嗎?來台後就會造成台灣社會的動亂嗎?這很明顯是民進黨舊政府在歧視和迫害大陸配偶.希望馬總統新政府能夠體察民情,不要讓骨肉分離的悲劇再上演.請馬總統和新政府能務實的修正這一不合理的政策.這些孩子更應該要受到社會關懷和照顧,因為他們從小就生活在單親的家庭裡,只能接受不完整的愛,後來自己又因為愛而遠嫁台灣,只能將無辜幼小的孩子托給大陸的父母代為照顧,但隔代教養還是會出現許多的問題,如果僅僅因為他們超過12歲了,就永遠沒有機會和我們團圓也太沒有天理了,而且大陸的父母有的年歲已大了,有的健康也不是很好了,要長期照顧好自己的孩子也怕心有餘而力不足,

由於以前民進黨舊政府無時不在刁難.歧視和迫害大陸配偶,人為的造成骨肉分離,是新時代的悲劇,還喊什麼人權立國,實在是諷刺之及.現在國民黨執政了,新政府應該不能再讓這個悲劇再延續下去了.民國38年國民政府遷台,兩岸分立對抗,造成數百萬個家庭骨肉分離,那是戰爭遺留下來的悲劇,後來雖開放探親也已經20年了,也難以撫平兩岸家庭因為骨肉分離所造成的心靈創傷和隔閡,畢竟時光不能倒轉,人事地早已面目全非了.

現在同為戰後新移民的馬總統當選執政了,蕭副總統也早已開始博鰲融冰了,吳主席還在南京中山陵題字 天下為公人民最大 ,說明國民黨新政府是體察民情的,真正是將民眾的權益放在第一位的,馬上就要開放大陸客來台觀光以及包機直航了,我們無比的激動也深受鼓舞,和平代替對抗,交流取代隔閡,在高喊人權立國的台灣,我們衷心希望馬總統和國民黨的執政團隊能重視這個問題,不要再讓這個悲劇延續下去了,

建議改為:
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每年能來台探親兩個月,讓親骨肉有個短暫的相聚也好過分離的煎熬,待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即可辦理依親居留來台生活及就學,依親居留兩年之後,基與人道考量,得許可能夠在台定居生活,真正讓骨肉團圓不再分離,感恩!!!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pippe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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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30 19:49



亞細亞的孤兒.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抗議政府不准我們全家團圓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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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23:59
~~~ ~~ 天天想女兒.她只有4歲而已!. ~~ ~~~~~

媽!!多麼熟悉的聲音猶記在耳,唯想目睹孩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盡猶成捨望,何時才能再聽到!!女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入秋了!天涼了!不知可安好.何年何月再擁抱!.

唉!女兒啊!女兒啊!妳是否還記得媽媽?可不要把媽媽給忘了!

8加5會等於12難啊!無情的政府給我們出的這道難題!!
有誰能幫我解開這道難題 8+5=12 ?

該如何向4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
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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