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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之哲學亂想 瀏覽1336|回應0|推薦7
2006/01/21 04:14:31

我有一位要好的大學同學,我們曾兩度租屋同住,最近她可能終於要在逾十年的愛情長跑後走入婚姻。       

 

她是一位以知足常樂為人生原則的人,身高173但希望別人(可能是她男朋友)覺得她嬌小可愛,總是在減肥(最近則是在豐胸),希望到老都維持可愛的女生。

我思考知足要如何定義?是否只有當與他人相較時才有知足與不知足的問題出現?他人擁有更多的幸運和財富所以為免被慾望和忌妒所吞噬所以才有知足常樂的價值?她常常說自己靠的是努力,而不是天份或才華,其實她是一個相當聰明的人,被許多人喜愛,也是親切的好朋友。她雖還稱不上成就斐然,卻力求上進,是所有長輩喜歡的媳婦。跟她相較我過得不好,生涯一塌糊塗,沒有人喜歡我當兒媳婦。          

我喜歡颱風天,颱風和平常下雨天不同,雨天只是陰雨不斷令人沮喪,颱風卻是刮風下雨彌天漫地,是熱烈而狂野的。到底颱風天才是真實,還是平常日子的出太陽下雨是真實?颱風一來把地表改變得面目全非,露出所謂現實生活的脆弱虛假。天地無情,那人呢?人追求幸福和安全,照現代自然法(政治理論)創建者洛克的話,這是根植人心亙古不變的基準,為了追求安全幸福才有後來一切的社會生活。追求幸福安全真的是人類唯一亙古不變的普世基準嗎?             

列奧•施特勞斯在他著名的《自然權利與歷史》書中檢視自然權利論的古今之差,也批判了歷史主義以為所有價值皆為歷史產物的謬誤。本書縱論古今博大淵深,在此難以數言介紹之,我只提其中跟所謂「真實」密切相關的部分,也就是何謂真實,真實與價值的關係。               

我們以為真實的事物或生存必定根植於我們所相信的價值,而施特勞斯反駁歷史主義以為是非對錯(即價值)均無普世基準的論證,藉由自然權利論的一番歷史探究,我們明白到現代人所信奉的自然權利其實諸多缺陷。現代自然權利論是把標準降低以求,這樣政治社會生活可以達到最低標的幸福和安全。                                                   

但是古典自然法從蘇格拉底以降追求的卻絕非個人的安全幸福,在探求人間事務的終極價值(哲學之始)上,古希臘人追問人類生活的起源為何,有沒有自然存在的普世價值?他假設「先於任何具體事物的知覺之前,人的靈魂必定有一種對於諸種理念的洞見...關於整體的洞見。」而這種洞見在討論之初顯得莫衷一是,這是因為大家對整體都只能接觸到其中一部分,而難於達到完整。哲學的論辯便是起於如何克服這種困難。                                           

首先希臘哲人假設人類生活是要追求善,而善和快樂雖然常常顯得重疊,卻不相等。而善是起於存在者的自然構成(決定了慾望順序,或稱為自然喜好)運作良好,也就是善的生活便是「健康的靈魂所流溢出來的生活...就是人的靈魂中沒有任何東西被浪費虛擲的生活。」故而,制約著善的生活之一般特徵的準則,稱為「自然法」。              

由此我們已經可以看出古今差異以及當代生活匱乏的起源,因為我們將善的生活之追求簡化為追求個體之安全幸福。我們將靈魂的自然喜好置若罔聞。

現代自然權利論者將和平(因為假設個體的自我保全為唯一的自然稟賦)置於德行之上,因此惡不再是靈魂的淫逸放蕩或軟弱,而是驕傲、虛榮或虛榮心。由此我們亦可推論知足之所以成為一種價值,乃是因為將和平作為終極價值,而驕傲虛榮為唯一的惡。此為施特勞斯所謂之「政治享樂主義」:善的生活的追求變作便利生活的追求,因為原本一種嚴峻德行的限制被解除了,只剩下那些為和平所必須的限制。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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