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品餐飲集團最近曾開除了一名餐廳外場組長,只因這位組長結婚時,發了喜帖給王品往來的廠商,觸犯「王品憲法」中規定不得接受廠商100元以上好處的禁忌,這是王品成立15年來開除的第四名員工。這是王品集團成立以來,員工違規最嚴重的一次,王品雖然不捨,但仍忍痛作出開除決定。
王品憲法開宗明義第一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接受廠商或客戶100元以上的好處,觸犯者唯一開除,上從董事長下至清潔人員,一體適用。王品上次開除員工是在三年前。當時一家與王品有往來的銀行員工,拜訪王品時隨手送一包牛肉乾給財務部會計小姐,當場還分送給在場同事吃。但事後調查這包牛肉乾售價剛好100元,這名會計小姐也因此被開除。王品還有「一朵玫瑰」的故事。二年前,西堤餐廳的會計小姐被派往大陸,一名經常往來的供應商前來道別,在路旁買了一朵玫瑰送她,在場的店長和稽核也未表示意見。孰料事後查證,這朵玫瑰竟然要價150元,超過憲法規定100元上限而懲處。【2007/08/13 經濟日報】
我們公司同仁之中不乏有優秀、聰明、出色的,但是一旦有人的價值觀錯誤了、也重複犯錯,也就是他們該離開的時候。王品的價值來自於他們的老闆『戴勝益』以身作則,堅持到底與所有幹部、同仁一同遵守。 許多守法同仁會問我『為何我們公司不像他們一樣嚴格要求?』
說明如下:
1.各公司發展歷程與定位不同(沒有當時的家族支持,也沒有現在的公司)
2.規模越大、制度更清楚、要求越嚴格(小公司需要高度彈性、否則難以生存)
3.王品是餐飲業高毛利,其他很多行業是低毛利(透明),不同的限制。
4.收禮:我欣賞百元以下的規範,我們朝這個方向努力(我同意需要一些時間)
5.價值觀:從本身做起(言行一致、比公告更有用)
我認為:最有效的不是別人如何做,而是我們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