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轉貼:戴立寧 - 耍狠好鬥的國會 瀏覽143|回應0|推薦1
2007/03/07 22:07:47

 

這是戴老師十二年前寫的文章,點出我國國會(立法院)制度上的缺陷,造成國會亂象及議事空轉必然性。促成了最後一次修憲,但並未完全如戴老師的建議改正,但總是好的開始。

十二年後的今天,我們的立法院依然如此,一無長進。唉!


耍狠好鬥的國會

戴立寧

我們的國會,尤其是立法院,立委們耍狠好鬥的盛名,早就海內喧騰,國際馳名。耍狠好鬥仿佛是當前立委們的宿命,沒有人可以拒絕。民主的好處是以數人頭代替砍人頭,而今數人頭變成了打人頭,倒是始料未及。尋根究底,原因何在?

是民族天生的劣根性?當然不是!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以禮義之邦自詡;溫、良、躬、儉、讓,從來都是社會上做人的基本要求和表範。是後天教養的失衡?也絕對不對。當你看到一位留法的博士和一位留德的博士惡言相向、肢體糾纏時,你絕對沒有任何理由懷疑這和後天教育的失調有任何關聯。但是,我們立委的好鬥卻是眼前活生生、不願承認也無從拒絕的事實。

且排除主觀好惡的認定和些微個人的因素,作為一個法律人,以法律之眼來透析這些行為的因果:何以如此?其所以故;千言萬語,還是應該歸咎於法律制度設計的不良。

現行的立委選舉,是採“大選區制”。此所謂大選區,是指選舉區內選出多位當選人;相對于“小選舉區制”,則是一選舉區內只選出一人。從而,省市長的選舉是小選舉區制,雖然它所涵蓋的行政區域遠大於立委或議員的選舉。

大選舉區有多人競選,多人當選。當選者並不需要求多數人的認同,只要迎合關鍵少數的需求,(以臺北縣的立委選舉為例,同一選區選出十八人,近三十人競選,只要得到 3 %至 5 %,大約三萬到五萬票的支持,就可穩定當選。)在這樣的選舉制度下所產生的當選人,自然容易各走極端,亙不相讓。鬥嘴打架,猶其餘事。

制度上的缺陷如何解決?小選舉區制可能是唯一的方式。小選舉區只能有一人當選。想當選,就要有能力協調不同人的意見,以符合多數人的要求;因此,他必須是個耐心而性格平和的人。民主本來就是一種妥協的藝術,當選人都能夠懂得妥協,國會怎可能打得起來?

小選舉區當然不是沒有缺點。小選舉區的缺點是劃小圈圈,各據一方,井蛙自大,難以產生全國性、富理想、高瞻遠矚型的人選。調和之道是以全國不分區來解決。此所謂的“不分區”,不是現行附麗在區域選舉之下、一票制的不分區。而是獨立選舉、兩票制的不分區。

在政黨政治的原則下,各政黨應結合其所屬菁英,集體投入選舉,組成一組,以政黨的政策為號召;不同政黨有不同組,不同政策,任由選民選擇,如此可以調和小選舉區的不是。

半數立委由小選舉區選出,半數立委由全國不分區選出,這樣的國會結構,縱或有政策和政見上的差異,口頭爭鋒不能也不必避免,舉拳相向,應該不再發生。

(月旦法學雜誌,民國 84 年 6 月出版)

 

( 時事評論國會 )

回應 推薦文章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79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