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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Ma幫打人案的看法 |
| 時事評論|人物 2012/02/11 08:24:06 |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梁徽志 2012-02-0⋯⋯ 壹、案例事實 A、B二人自酒店走出後,招攬坐計程車欲返家。司機C要求二人繫上安全帶,否則拒載,詎料雙方一言不合,A竟將司機C毆至昏迷,B則在旁,A、B旋即離去,經路人送醫。如何認定A、B之刑責?應如何處理此類案件? 貳、A涉及之刑責 關於傷害案件之刑責,可由所造成之傷害結果,以及加害人主觀犯意認定。倘若C受重傷[1],在傷害故意、重傷故意、殺人故意等三種不同犯意下,分別涉及傷害致重傷、重傷罪以及殺人未遂罪[2];同樣的,C僅受輕傷時,在傷害故意、重傷故意、殺人故意等情形,則分別涉及輕傷罪、重傷未遂以及殺人未遂[3]。 傷害之結果較為明確易認定,但是加害人主觀犯意為何?在此,可能採取的是量化的標準,針對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客觀情況,如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殺人之動機、手段、力勁、攻擊方式及犯後處理情況等全盤併予審酌[4]。通常,法院採取量化標準事項,便是訴訟攻防重要之焦點,當事人宜儘量提出任何有利之證據,以影響犯意的認定。 參、B涉及之刑責 B在旁,是否無刑事責任?關鍵在於,「當時B有無以言語或動作在旁助勢」,例如:在旁叫好鼓譟、幫腔作勢。如果有的話,可能構成傷害罪之幫助犯[5];但如B僅在一旁觀看,無其他動作、亦無防止C被打之義務,則不負刑事責任[6]。 (more...) 友寄隆輝是被告,被告也應該有其司法人權 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按理說,無論原告或被告都不宜對外發言。2日10日TVBS掏新聞訪問(或形同審判)友寄隆輝二個小時。主持人李淘要求,並以近乎威脅口氣要求友寄要講實話,無異是TVBS媒體在友寄沒有律師的陪同下公審,所問的問題,鉅細靡遺。而且主持人當場一再詢問要被告說出如何賠償和解,也是強人所難。被害司機委任律師call in以強勢口氣說友寄未在一天之內與其聯絡,毫無誠意。試問友寄在尚未找到律師情況下,如何與其聯絡?節目來賓楊先生,大概也聽不懂日文,僅聽到「bu-nei」,就說友寄辯護Makio遭「襲胸」,沒有誠意。而節目來賓陳先生說友寄的話,只有10%可信,請問有何根據?撰稿人:林錦泉 友寄隆輝欺侮台灣人誠然可惡,我也是主張應依法給予嚴懲,而且本案日本NHK及絕大部分日本媒體都不報導,絕大多數日本人都不知本案。我也是多次Po網提醒大家注意。
回歸法理 全民公審該落幕了 2012-02-11 中國時報 林郁平/特稿 被毆打成重傷的計程車司機林余駿,語重心長地表示,Makiyo等人還年輕,還需要工作和生活,因此他願意選擇原諒。當事人都願意寬容下,因此事件躁動一周的社會大眾,似乎也應該冷靜下來,讓全案回歸法理,好好沉澱事件所帶來的教訓與反思。 運將被毆事件因牽扯到日籍乘客與藝人,加上適逢後座繫安全帶的新法規剛上路,本來就是新聞焦點。但沒想到Makiyo隔日的記者會卻謊話連篇,引起社會大眾的反感。 在其他三名見義勇為運將發揮公民力量,提供各種真相畫面後,民眾和媒體也爭相當起「柯南」,幾乎是每日一爆,每天出現的新證據,都戳破四人前一天的謊言。終於讓社會群情激憤,開始了全民每日公審的風潮。 在名嘴、政論節目、媒體、其他藝人的爭相撻伐下,各種情緒性的批評字眼不斷出現,甚至在節目中演起摔角、踹人「實境秀」;而偵辦的警方相較之下不但消極還輕忽證據,將最重要的影帶晾在一旁而不自知,更嚴重斲傷了警方的公權力與公信力,都讓社會更躁動不安。 作家九把刀為此事曾表示,如果罵的不夠大聲,網友就覺得沒有出來伸張正義,這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強調應走完法律程序。但這種理性的聲音卻少之又少,反而是仇日、仇視藝人的情緒不斷蔓延,但這種不理性、無限上綱的做法大可不必。 我國是採罪刑法定主義,Makiyo等人的刑責完全依照法律,由法官依法判決,不會因任何的批判或道德觀加重。因此,全民公審應該在昨天檢方正式起訴後告一段落,留給法庭公平審理。 湘瑩媽爆享鴻阻Ma4人道歉
湘瑩被要求能躲就躲 醉毆司機事發後兩天,享鴻(halloffames.pixnet.net/blog)通知各媒體參加澄清記者會。聲明稿內容引發負面觀感,外界抨擊犯後態度不佳,謊話連篇。友寄前晚說,4日記者會及律師信,都由享鴻安排,他與其他人都想說出實情,但怕Makiyo失去工作很猶豫,仍決定聽公司安排。聲明稿中提及,「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友寄隆輝)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傷害罪告訴」,友寄是在跟李濤連線時才知這事情。 聲明稿沒襲胸、告司機 知情人士爆料,事發當天,4人都想跟被害家屬直接認錯,但公司考慮「法律攻防」,認為聲明稿中不宜有跟對方道歉字眼,也要求被認出的Makiyo與友寄隆輝出席就好,同公司的湘瑩能躲就躲,媒體知道多少就講多少。「你看聲明稿連永然律師事務所都來不及蓋章,你就知道擬的有多倉卒了。」據查,應該出現的聲明稿內容,根本沒襲胸,也沒提及要對司機提告,所以Ma跟友寄當時回答記者問題時,其實仍在狀況外。 享鴻推給翻譯撇教說謊 因經紀公司掩蓋事實,達成反效果,湘瑩不知該如何表達歉意,才先斬後奏,自擬聲明Po上微博,事後再告知公司。湘瑩媽也說,事發第一天,女兒就想出來道歉,是經紀公司阻攔要他們別出面,「因想說沒有她們的事,盡量不要拖累她們,結果沒想到越演越烈。」而Ma媽雖未對經紀公司出惡言,但拖著病體親上火線。 即便證據浮上檯面,享鴻仍否認,「第二天記者會的聲明,做的澄清,就是根據他前一天去做筆錄的內容,律師是他自己請的,翻譯也是,怎會是我們叫他說謊呢?」經紀公司還推說,是否是翻譯問題,辭不達意導致誤會。針對湘瑩媽說法,經紀公司則說,「那時她們3個都是證人,因為報紙那天沒說到湘瑩,我們是針對隔天報紙出來的內容做澄清。」說法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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