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衛法怎麼修 馬的燙手芋 2009-11-04 中國時報 【楊舒媚/特稿】 食衛法修法案意外端上立法院議程,顯示美國牛進口案的後座力遠超過府院高層的預判。執政團隊先是輕忽簽訂議定書的國會溝通,繼而錯估進口美國牛可能延燒的民怨,加上縣市長選舉即將投票,兩週後的食衛法三讀決戰,國民黨恐難以優勢席位強渡關山,讓台美牛肉進口案更增添變數。 具行政、立法優勢的國民黨,雖仍可能在立法版本中,將進口美牛的政策變形導入。不過,昨日立法院的態度,最大的意義在,對領導行政部門的馬英九總統示警,亦即行政與立法對衝時,「人民最大」。 行政部門之於美牛開放政策,先是想要「偷雞摸牛」地通過;沒想到被狀況外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撞翻整鍋牛雜湯;國人更驚覺原來自己的健康被廉價地拿來與美國協商;加上行政部門始終認定「講好了就是講好了,什麼都不能變」的高姿態,導致國會與民意反撲的危機不斷升高。 如今不僅在野黨強烈反對,執政黨內部對於美牛進口案也存在強大反彈。台北縣市長郝龍斌、周錫瑋帶頭反對,身兼國民黨副主席的嘉義市長黃敏惠也懾於民意,出任公投反對美國牛的發起人,更別說第一線面對民意的立委。行政團隊閉門造車,已遭到從黨內到黨外的全方位質疑。 立法院如何訂定食衛法修法文字?已成為馬英九總統與執政團隊的燙手山芋。如果沒有透過修法牽制已簽訂的美牛進口議定書,很難對民意有所交代,不過一旦修法強度損及議定書共識,甚至必須重啟台美談判,又將嚴重傷及政府威信與台美互信。馬英九如何解除引信,恐需發揮高度的政治智慧與協調功力。
引用文章:吳敦義證明了他是馬政府裡少數未得美國狂牛症的官員 當行政部門對外簽署的條約未被我國立法院複決通過,對於國人來說,該條約並不具備法律效力。連條約都可以這樣被推翻了,更不要說我們與美國這次簽的,是個協議書(備忘錄)的性質,若食品衛生法明定不准美國牛瘠髓及內臟進口,政府也只能依法行政,乖乖照辦。 所謂不能重啟美國牛談判,只是政府部門騙人不懂國際法的說法。其實,行政部門宣稱要用各種行政刁難與歧視待遇來阻止美國牛瘠髓及內臟進口,早就違反該協議,美國人怎會善罷甘休,更可能啟動WTO異議機制或逕行採取各種貿易反制措施。 這次立法院提案修改食品衛生法,用另一種觀點來看,其實也可替行政部門解套,把這個變動,歸咎於民意的反彈。所以,對於馬政府來說,順勢修改食品衛生法,不准美國牛瘠髓及內臟進口,又不必重啟談判,其實不見得是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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