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怪獸 - 徐懷鈺
曲︰CHOI JUN YONNY/LEE KEON WOO
詞︰施人誠
編︰陳柔錚
有怪獸 有怪獸 有怪獸 纏著我
有怪獸 大怪獸 醜怪獸 粘著我
張開嘴一口又一口啃著我
地球上明明有幾十億人口
偏偏就是選中我
轟隆轟隆隆 每天對著我噴火
想什麼做什麼身上穿著什麼
牠的意見沒停過 嫌西又嫌東
彷彿我不該是我
*穿不穿耳洞 〔是我的耳朵〕
交幾個朋友 〔是我時間多〕
熱心乾脆去指揮交通 為什麼要管我
口紅再紅 〔沒要牠吻我〕
跟誰約會跟誰牽手 愛說去說
反正我從來沒認真聽過
#有怪獸 有怪獸 有怪獸 纏著我
有怪獸 大怪獸 醜怪獸 粘著我
一口又一口吃掉 我本來很愉快的生活
#有怪獸 有怪獸 有怪獸 纏著我
爛怪獸 大怪獸 醜怪獸 別煩我
在囉哩嗦 一腳踹到外太空
重唱 *,#,+
我是哭是笑是美是醜 到底哪一點犯錯
請還給我 讓我自己快樂的自由
=
馬英九絕對不能赦免扁氏貪腐集團的貪污罪,看我慢慢打出理由:
一、 總統依憲法明定有赦免權:但赦免一定不可越過現階段的國情與民風,總統要赦免有罪之人,一定只能赦免三種人:
1、 過失犯:就是因過失而侵犯他人權益或因過失侵越法律規定者。例如『車禍』重傷他人或車禍撞死他人,這是過失置他賽重傷或過失置人於死,在法律的罰則上是輕罪,如達成和解可以只判半年的緩刑。
2、 無意犯:如不小心簽錯名,不小心筆誤,這可能因自己不小心侵害了他人權益,如能回復他人權益不罰,如不能回復他人權益,國家有國家賠償法可申聲國家賠償救濟。如是非公務者的行為可以提出民事求償裁判,只是民事上的責任,無刑事上的責任。
3、 思想犯:思想犯只是『人腦思考之事』,非『行為之事』,無行為就無侵權,無侵權自然無罰責,目前一般所指的思想犯分二種:
a、 政治犯:是政治理念不同的人,主張自已的理想,理想非實踐,沒實踐也無法斷定政治理念的對錯,所以政治不罰。
b、 自慰犯:這點不會有人知道,台灣名模林志玲是人心中的『美人』,男人全可以用思考的方式『愛林志玲』『成為林志玲的男朋友』『或~半夜想與林志玲愛愛』更或是『心中想與著林志玲愛愛時的自慰』『或幻想與林志玲作愛愛』以上全是個人自慰的行為,不論是心理自我安慰或手動自我安慰,全部不罰。
二、 就選舉而言民意是要選出新的『執政黨』『總統』『國會』為人民伸張正義:
1、 馬英九是代表國民黨出來參選總統而高票當選新總統,是人民用選票直接的表示,上屆的執政黨不合乎民意的要求,才會用選票推翻執政黨,來個第二次政黨轉替,這個民意有主張『清算』『公道』之內涵,不然人民為何不讓民進黨再次執政。
2、 國會是國家最高民意的殿堂。國民黨在立委選舉時大勝,立委席次超過3/4,這種高席位可以罷免總統,與修改憲法。謝長庭與民進黨在總統選舉時,以『一黨獨大』『一黨獨霸』『憲政怪獸』『政權制衜』為主軸,全力攻擊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但人民用高選票肯定了國民黨與馬英九,民意就是要一黨獨大,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國民黨與馬英九『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當然其中有要國民黨與馬英九『為人民主持八年來的公道』,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其可鄉愿的赦免扁氏貪腐家族。因為扁氏貪腐家族才是一家獨大的~~怪獸。
三、 公平正義與公僕精神:
1、 公平正義:人之與野獸不同,是人是靈長類,有智慧的生物,有憐測之心的生物,在人類各不同的族中或不同的時段中有不同的公平正義標準,古時男人是三妻四妾沒人會指三道四,現在不要說『三妻四妾』,就是一個緋聞,就讓人民或民意罵到臭頭,這是時段上的不同,但現在的阿拉伯國家的皇親貴族有個九妻十妾,在阿拉伯族群中是合理可行的事情,這是~~族群民風的不同。
2、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台灣的公平正義是以法律為基礎,違法自然要接受法律審理裁判,有罪坐牢或行刑,無罪還被告清白,陳水扁口口聲聲的說『自己清白』,就讓法律審理扁氏貪家族,無罪還陳水扁清白,有罪就行刑坐牢,這是天經地意,其有不審理就赦免罪行的道理。
3、 人民公僕:一般人說『公務員、民代、首長』是『人民公僕』,這是好聽的名詞,其實『公務員、民代、首長』是指有公權力的人,公權力是一種法定的裁量權力,這與檢察官求刑輕重一樣,也與法官量刑輕一樣,公僕有行政裁量權,行政權行使裁量人民事物的權力,扁氏貪家族,是一群人以公權力的自由裁量權為靠山,強取豪奪人民的財物,又以不實之行為與事物詐取人民的血汗錢,這一定要罰,不然全國軍公教200萬人群起效仿,國家不就走向亡國之途。故對有公權力的公務員要訂制嚴厲的法律以防有人濫用公權利,世界各民主法治國家全都訂有『貪污治罪條律』就是這個道理,總統絕對不可以赦免貪污犯。
四、 刑期無刑:
國家訂治法律,用了國家不少的預算,成立『法律系』『培養司法專業人員』『建立司法特考垓定司法執行者』『建設各級監獄看守所』等等,國家花這樣多人民納稅錢的目的,就是以刑法期待人民不違法,倘若國家元首違法為了特定理由可以赦免這些人的罪刑,這與國家建立司法體係的目的背道而駛,全完不合法制國家的精神。
五、 知法犯法、玩法弄法:
陳水扁口口聲聲的說自己是三級貧戶,陳水扁考上台大法律系是事實,陳水扁考上律師也是事實,陳水扁娶了醫生女兒吳淑珍也是事實,這是陳水扁的能力,但這也是國家花人民的納稅錢培育出的陳水扁,國家給陳水扁這樣多機會,最後還讓陳水扁選上了總統,陳水扁三級貧戶之子可以當選總統,這不是誰的功勞,這是全體人民的功勞,全體人民含國民黨給了陳水扁讀書受教育的機會,陳水扁當選總統後更應知恩圖報,為人民謀福社,其能以自己的專業知識違法圖謀自己私利,在案發後還以『補正國務機要費為國家機密為由』仿礙司法審理,這是『知法犯法、玩法弄法』絕對不可赦免。
六、 以其人之理,反推其人之道:
要赦免扁氏家族的罪,馬總統依憲法之精神與條文當然可以赦免扁氏家族黑金的罪 只是:
1、 陳水扁有赦免過蔣中正的罪嗎(蔣中正只是陳水扁編出來的罪)?為了一個選舉陳水扁可以放縱『上杜下謝加連莊』以羞辱之方式污辱蔣中正,蔣中正有罪就依法治罪,蔣中正無罪還蔣中正公道,陳水扁不但沒有,還公開表揚教育部長,事實證明陳水扁多年;來主張的教改只是騙人民,有人改基測成績,有人是非不分有國會亂解成語,還有人以人民的納稅錢騎單車週遊全國,還去了金門馬祖,這些人去過的地方不就是蔣中正後半生保衛的地方嗎?
2、 陳水扁有赦免蔣經國的罪嗎(陳水扁編故事蔣經國也有罪)?蔣國的功績,可以在台的建設,由中横公路、石門水庫建起,十大建設、勤儉建軍、到陳水扁最為傲的雪山隧道,全是蔣經國手上完成與規畫的。蔣經國有罪嗎?為何要封二蔣的陵園方式羞辱生者。
3、 228事件是暴民事件,陳水扁與民進黨以炒作228事件為由,來拼選舉這無可厚黑,但國家立法『補償228家族』『成立228紀念日』『建立228紀念公園』『有一係列的228活動』,不但常常有,還是年年有,國民黨為228道歉過,政府為228道歉過,但陳水扁至今年還沒有赦免國民黨或外省人在228罪過,更是變本加利的羞污民黨當年的領人蔣中正,在去蔣化時』,用『鐵欄包圍蔣公銅像』,用『風箏說風吹自由的污辱蔣公紀念殿堂』,還改中正紀念堂的原有名號,為民主紀念館,請問這不是羞辱他人叫什麼?這才是民進黨口中的『侵門踏戶』~~陳水扁不但沒赦免二蔣,還鞭屍二蔣,這種心態不可赦免其罪。
七、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我懂事之後,我遇上的困難或處罰,我就不會以『倒眉』來為自己解脫,我會思考我是善惡有報,我違反交通規則,有照相或警察開罰單,這是我惡有惡報,我勤快的苦讀三個月考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特考第12名』這是善有善報。為心用心的為客戶服務賣房子,成交後我的客戶為我介紹七個家人的房子讓我賣,小賺不少庸金,這是我善有善報。
我只是考試與賣房子的經理,我在我的崗位上為客戶服務,領取我應得的一份錢,這是我對國家的責任。
陳水扁考上律師,選上總統,為了私利以公權力圖謀自己財富,最後讓一小女子李慧芬為了『家庭生活打國外官司』,要向提供發票給吳淑珍的表姐要回發票,吳淑珍不還也罷,還動用國家機器,以國家力量去對付一位小女子,派人公開攻奸小女子楚慧芬精神有問題,請問扁氏家族為財謀害小女子,這種行為可以原諒嗎?
就我以上分析,只是在談赦免扁氏家族之罪惡,只是國務機要費案內的30%不到。
我就看馬英九如何處理『319案』『國務機要費案』。
我曾在一場侵權官司中向法官說過:『這人要坐牢關多久與我無關,這是法官的專業權責。但這人要賠償我的損失,我可以提出我的損失賠償要求,法官要還我一個公道。』法官看了我好久,他的眼神中我可以體會出,我是說出是『司法的箴言』。
扁氏家族要不要去坐牢,這是憲法給馬英九的總統權責與我無關,但我有權要求馬總統查明『319案』『國務機要費案』的真相,還人民一個公道。